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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時序入秋,國內民眾登山熱不減,金管會提醒民眾行前要落實「充分準備、風險評估、保險規劃」,善用登山保險移轉潛在風險,據金管會統計,今年前7月登山險已理賠1227.8萬元、317人,損失率高達96.9%。
據內政部消防署統計,去年山域事故救援案件計531件、涉及727人,顯示民眾從事登山活動仍具有一定風險。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提醒,民眾登山前除備妥裝備與通信設備外,務必了解當地法規,目前國內已有台中市、南投縣、花蓮縣、屏東縣及苗栗縣等5縣市制定法規,登山前須投保登山綜合保險。
國內台中市、南投縣、花蓮縣、屏東縣及苗栗縣等5縣市已制定《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民眾若進入特殊管制山域,領隊、隊員須依法投保登山綜合保險(含緊急救援費用保險),蔡火炎說,部分縣市明定最低身故保額為100萬元、傷害醫療10萬元等,民眾若未依規投保,除面臨開罰外,一旦發生登山事故,這5縣市政府搜救得命當事人自行負擔搜救費用。
蔡火炎表示,登山險除承保一般傷害保險項目外,也包含特定傷害,可填補因該等特定傷害造成的損失。另外,民眾也可加保緊急救援費用保險,填補登山事故所產生搜救、救護等費用。
蔡火炎進一步解釋,高山環境極端,除常見的滑落、跌倒與創傷外,也容易引發高山症、失溫、中暑、熱衰竭或凍傷等特定傷害,這在實務上被認為屬人體對環境反應的「疾病」,因此不納入一般傷害保險的承保範圍內。
據金管會統計,今年前7月投保登山險人數為7.42萬人、保費收入為1319萬元,已理賠317人、1227.8萬元,損失率為96.9%,目前共有8家產險業者銷售登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