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加州一件具指標性的判決出爐。陪審團認定,社群媒體Meta與YouTube在「平台設計」上刻意吸引年輕用戶,卻未能顧及其心理健康,裁定須向一名20歲女子賠償共600萬美元(約新台幣1.9億元)。法律界認為,此案可能對全美數千件類似訴訟產生關鍵影響。
原告因社群媒體成癮向Meta、YouTube提告
綜合《美聯社》等外媒報導,原告以縮寫KGM出庭,她表示6歲時開始使用YouTube、9歲使用Instagram,童年時期幾乎整天都在使用社群媒體,導致她心理健康出現問題。
她說,10歲起出現憂鬱狀況,甚至自我傷害,社群媒體的使用也使她在學校和家庭的人際關係緊繃。13歲時被診斷出軀體變形障礙與社交恐懼,她歸因於長期使用Instagram和YouTube。
原告律師團主張,平台設計如無限滾動的動態消息、自動播放影片與推播通知等功能,目的在於吸引並延長使用時間,對年輕用戶具有高度成癮性。
Meta和YouTube敗訴須賠償
陪審團歷經超過40小時審議後認為,Meta與YouTube在平台設計與運作上存在疏失,且是造成原告傷害的重要因素。兩家公司被認定早已知悉未成年人使用風險,卻未提供充分警示。
最終,裁定兩家公司須支付300萬美元補償性賠償,並建議再給予300萬美元懲罰性賠償,共600萬美元。責任比例方面,Meta占70%,YouTube為30%,因此Meta須負擔420萬美元(約1.34億元新台幣),YouTube則為180萬美元(約5749萬元新台幣),最終賠償金額須由法官裁定。
本案原有4家被告,包括TikTok與Snapchat,但兩者已於審前和解,最終僅剩Meta與YouTube進入判決。
兩公司將上訴:未直接造成傷害
對於裁決結果,Meta與YouTube均表示不服,要提出上訴。YouTube發言人強調,平台定位為影音串流服務,並非社群媒體;Meta則說明,青少年心理健康問題複雜,無法歸因於單一應用程式,且認為原告狀況與其成長背景有關,缺乏醫療診斷證明社群媒體為直接原因。
這也是Meta本週第二起不利判決,稍早新墨西哥州陪審團亦認定其違反州法,損害兒童心理健康與安全。
值得注意的是,依據《通訊端正法》第230條(Section 230),科技公司對用戶發布內容享有法律豁免,但本案則聚焦於「平台設計」,陪審團裁決時未考量被推播的內容。
本案判決可能引發連鎖效應
關於本案,維拉諾瓦大學法學副教授奧默羅德(Peter Ormerod)形容是重大發展,但僅是長期法律攻防的一環,距離出現類似菸草或鴉片訴訟的全面和解仍有距離,除非有更多相同的判決結果出現,否則短期內難以促使平台有重大改變,。
康乃爾大學科技政策研究所所長克雷普斯(Sarah Kreps)表示,關鍵不在個案本身,而在於其可能成為後續訴訟的參考指標。目前全美已有數千件相關案件待審,加州也有數百起類似訴訟,一旦出現具代表性的判決,可能引發連鎖效應,擴大社群平台的法律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