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與社工界達成4共識 擬研議「社工責任險」支應訟訴賠償

by 鄒 尚謙

受到重大兒虐「剴剴案」社工遭判處2年徒刑影響,基層社工昨日集結1600人至行政院抗議執業風險。衛福部次長呂建德今(23)日主持首場會議,強調能理解社工「有功無賞,打破要賠」的不滿,初步達成4項共識。呂建德表示,未來將赴北、中、南、東各區座談,並研議比照醫療糾紛處理方式,建立社工責任保險或基金,確保社工在面對司法訟訴或損害賠償時能獲得制度支持。

釐清法律保證人地位

針對社工界擔憂法院判決認定社工負有「保證人」地位,恐導致日後動輒得揹負民刑事責任,衛福部明日將與法務部及法界專家進一步討論法律與實務界定。呂建德指出,為平息社工界不安並防止人力流失,衛福部將督導三司一署針對不同職類社工的責任分工、作業流程與支持體系建立明確指引,盤點所有牽涉社工職務的範疇,讓第一線人員執行時有規可循。

此外,呂建德表示,衛福部也參考瑞士等國經驗,評估推動社工責任保險,雖然適用對象與時程仍需討論,但將務求審慎且快速地優化執業環境。

四大共識強化兒少保護與人力留才體系

此次座談會達成之4項共識,呂建德說,首先聚焦於強化兒少保護與收出養制度,透過精進地方政府評估機制、加強媒合機構監管,並建立跨體系資訊共享以確保兒少安全。其次,針對社工專業判斷與法律責任,將持續邀集司法與實務界跨域研商,從制度面整體釐清界線。

呂建德指出,第3項共識則是參考現行醫事人員責任規範原則,審慎界定社工的專業裁量權,在維護公共利益的同時給予專業支持。最後,衛福部承諾中長期將強化人力支持體系,從培育、留才及減負著手,提供數位工具與法律協助,並逐步研議責任保險,落實對社工職涯發展的長期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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