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颱風巴威影響,大學入學考試中心日前公告,115學年度分科測驗順延至7月13日、14日舉行。考量部分地區可能因災後復原不及,而考生居住地於考試期間宣布停班停課,為趕赴考場所增加的交通及住宿費用,大考中心對此推補助措施,以減輕考生負擔。
分科測驗延期 符合資格可申請交通、住宿補助
大學招聯會與大學入學考試中心日前宣布,因應巴威颱風來襲,原訂7月11日、12日舉行的115學年度分科測驗,順延至7月13日、14日辦理。
考量部分地區可能因颱風災後復原不及,若考生居住地於考試當日依舊因颱風影響宣布停班停課,而提前出發赴考所增加的交通費或住宿費,均可於考後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及單據提出補助申請,詳細申請方式可至大考中心網站查詢。
大考中心表示,考生須同時符合兩項資格才能申請補助:第一,居住地所在行政區於7月13日或14日公告停班停課;第二,考試當日確實完成應試。
符合資格者,可依實際情況申請補助。若考試當天因交通因素須提早出門,可申請當日交通費;若考前一天需入住考場附近,則可申請前一晚住宿費,以及往返住宿地點的交通費。不過,若考試當日未到考,則不適用本項補助。
申請要附單據 發票抬頭及統編須正確
申請補助時,考生須檢附相關支出證明。提前住宿者,需提供住宿費發票、收據或其他支出憑證,以及往返住宿地點的交通費單據;未住宿者,則須提供考試當日交通費發票、收據或支出憑證。
大考中心提醒,所有發票或收據抬頭須開立為「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基金會」,統一編號為「76905934」。
本項補助,依實際支出金額計算,但住宿費部分則以行政院《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規定為上限,平日最高補助3500元,假日最高補助4500元。
備妥資料 8月31日前完成申請
申請補助時,考生須填寫「受巴威颱風影響考生交通及住宿費補助申請表」,並檢附交通費、住宿費發票或收據等支出憑證正本、考生身分證或居留證正面影本,以及匯款存摺封面影本。
相關資料可採郵寄或親送方式,寄送至「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基金會」(106032台北市大安區舟山路237號)。
受理截止日期為115年8月31日(星期一)止,以郵戳或其他等同有效的寄件憑證為憑。
截止後統一審核 有疑問可向大考中心洽詢
大考中心表示,所有補助案件將於8月31日收件截止後統一辦理審核及撥款,提醒考生妥善保存相關單據並依期限提出申請。另須注意,不論最終是否符合補助資格,所繳交的申請資料均不予退還。
若對補助申請方式或特殊情況有疑問,可於上班時間洽詢大考中心(02-23661416 分機608),或向所屬考分區(詳見7月7日公布之試場分配表)詢問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