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幼延長照顧增至3小時 台教產憂變相加班:工時逾11小時

by 林 威丞

教育部日前修正「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公立幼兒園辦理延長照顧服務作業要點」,自今年9月1日起,公立幼兒園課後延長照顧補助時間,從原本至多2小時增加到3小時。不過,台灣教育產業工會(以下簡稱台教產)認為,政策若只增加補助時數,卻沒有同步補足人力,恐讓延長照顧變成教保人員的「變相加班」。

公幼延長照顧9月上路 第3小時鐘點費補助提高

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修正後規定,公立幼兒園課後延長照顧服務時間,從原本每日最多2小時延長至3小時,並同步提高第3小時的鐘點費補助。

在補助標準上,各園支付人員超時鐘點費或加班費後,扣除家長繳費仍不足的部分,前2小時每小時最高補助400元,第3小時最高補助500元。

教育部此次調整政策,主要是回應家庭育兒需求,讓學齡前幼兒能在安全、健康的環境中接受照顧。不過,台教產等9個縣市工會認為,服務時間拉長的同時,也必須正視第一線教保人力不足的問題。

延長照顧多1小時 台教產憂人力不足

台教產教育政策智庫執行長楊逸飛指出,公幼延長照顧真正的核心問題並不是「補助增加多少」,而是「人力從哪裡來」。

他表示,如果制度沒有明確規定,當園所確實無法找到合法且適任的人力時,可以不開班,現場恐怕會面臨行政壓力,被要求設法提供服務。一旦外聘人力或第二批人力不足,最後可能又由原本的教保人員補上,變相成為「延長工時」。

台教產幼教策略中心執行委員楊麓潔表示,教保服務人員白天已經要負責教學、幼兒生活照顧、安全維護、行政工作等事項,在人力不足情況下,若還得接續承擔2至3小時延長照顧,每日工作時間往往超過11小時。她認為,鐘點費雖能補貼額外工作,但不能成為要求教保人員加班的理由。

不反對延長照顧 盼服務真正有需求家庭

台南市教育產業工會副理事長陳韻如表示,幼托現場並非反對延長照顧服務,對於雙薪、通勤、輪班、單親及長工時家庭而言,公共托育確實是重要支持。

但她表示,政府不能單純將「家庭支持」理解成「讓孩子留在幼兒園的時間更長」。如果家長長工時、職場環境及親職陪伴等結構性問題沒有改善,只是一味延後幼兒離園時間,等同把整體社會的照顧壓力轉嫁給幼兒園,由第一線教保人員承擔過勞風險,進一步影響幼兒照顧品質。

台教產提5大訴求 要求補足人力、保障勞權

針對延長照顧新制,台教產等9大教師工會提出5大訴求,要求中央及地方政府不能只調高補助,值應同步建立完整配套:

  • 全面檢討並提高延長照顧鐘點費,尤其應優先調整前2小時的待遇。
  • 建立需求評估機制,依實際需求提供延長照顧服務,優先照顧確實有托育需求的家庭。
  • 充分保障教保人員勞動權益,明確禁止強迫現職教保服務人員加班。
  • 建立彈性退場機制,如果園所無法找到適當人力,或現場條件無法確保幼兒照顧安全,不應強制開班。
  • 建構穩定的人力支援體系,包括第二批人力、替代人力及必要的行政與安全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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