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動漫《尼古喵喵》因多次出現真實菸品品牌及包裝,遭董氏基金會檢舉疑違《菸害防制法》,國內多個影音平台隨後下架,卻引發動漫社群質疑干涉創作自由。董氏基金會今(21)日提出4點聲明回應,強調作品雖呈現吸菸的頹廢形象、並非鼓勵吸菸,但多次清楚特寫真實菸品包裝、品牌名稱,甚至單支菸品也刻意呈現品牌,才是接受民眾檢舉並向政府反映的原因;若相關內容處理後不再違法,仍可重新播出。
董氏強調非因為劇情檢舉
《尼古喵喵》以嗜菸成癮的貓獸人為主角,董氏基金會昨發布新聞稿表示,接獲家長檢舉,指作品頻繁出現吸菸畫面,不僅清楚呈現真實菸品品牌及包裝,甚至安排主角「示範」如何將菸品與打火機一起攜帶,因此彙整相關事證,正式行文主管機關要求依法查處。
國健署隨後回應,台灣拒菸聯盟公布巴哈姆特動畫瘋等平台刊播《尼古喵喵》,畫面出現吸菸情形,並呈現完整菸品品牌及菸盒,疑涉違反《菸害防制法》,已移請地方衛生局依法查明;如查證屬實,最高可處100萬元罰鍰。
消息曝光後,台灣多個影音平台陸續下架連載中的《尼古喵喵》,引發動漫社群不滿。不少網友認為,作品內容反而是「最佳反菸宣導片」,看完不會想吸菸,質疑董氏基金會沒有理解作品內容,檢舉恐嚴重干涉、損害創作自由。
董氏:真實品牌反覆入鏡
針對爭議,董氏基金會今提出4點聲明。第1點指出,《尼古喵喵》雖呈現吸菸的頹廢形象,並非鼓勵吸菸,但作品確實多次出現真實菸品包裝、清楚特寫品牌名稱,甚至在單支菸品上刻意呈現菸品品牌,涉及違反《菸害防制法》,因此基金會接受民眾檢舉並向政府反映。
第2點則引用《菸害防制法》第12條第1項第1款,指出菸品及指定菸品必要組合元件的促銷或廣告,不得以廣播、電視、電影片、錄影物、電子訊號、電腦網路、報紙、雜誌、看板、海報、單張、通知、通告、說明書、樣品、招貼、展示,或其他文字、圖畫、物品及電磁紀錄物方式宣傳。
不是要求永久禁播 董氏:內容不違法仍可重新上架
董氏基金會第3點聲明表示,《菸害防制法》早已明文禁止菸品品牌廣告,國健署也認為相關內容具有違法疑慮,因此應依台灣法律要求平台採取必要處置;但只要後續內容不再違法,仍可繼續播出。
第4點則強調,《菸害防制法》第12條的立法目的之一是保護兒少,不應讓菸品品牌披著動漫、戲劇或娛樂內容的外衣,成為規避菸品廣告管制的新漏洞。
董氏基金會強調,此次爭議並非因作品呈現吸菸的負面、頹廢形象而反對播出,而是針對真實菸品品牌及包裝多次被清楚呈現提出檢舉;若相關違法疑慮完成處理,作品仍可重新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