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今(17)日公布「115年現場調製飲品及冰品稽查專案」結果,聯合地方衛生局查核全台387家飲料、冰品業者,並抽驗448件產品,違規態樣涵蓋衛生管理、產品責任險、逾期食品、營養及咖啡因標示與微生物超標等。依食藥署彙整表加總,各地衛生局共裁罰105萬元,其中八曜和茶因咖啡因標示不符遭罰4萬元,大苑子蘋果醋包裝標示違規、來源廠商遭罰3萬元,青山「天蟬紅茶」腸桿菌科超標且複驗仍不合格,也遭罰3萬元。
八曜和茶咖啡因標示不符 總公司遭罰4萬元
知名手搖飲八曜和茶出現在本次違規名單中。食藥署顯示,稽查雲林縣斗六市八曜和茶門市時,發現「大地覺醒紅茶」總咖啡因含量不符合標示規定。後續由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認定違反食安法第28條,依同法第45條裁處總公司八曜國際有限公司4萬元罰鍰。
另外,現場調製飲料標示違規名單還包括魚池貳壹、好吸、陸柒零中壢龍岡分行、85度C、拎茶、特.好喝、摩斯漢堡、茂昌草本茶、和軒鮮奶茶、Goba自然湉、儒記、清心福全、九丹煮奶及金剛咖啡茶飲等業者,違規項目包括總糖量、總熱量、總咖啡因含量,以及茶葉、咖啡原料原產地等標示不符。
大苑子蘋果醋包裝標示違規 實際裁罰來源廠商
根據食藥署稽查資料顯示,台中市豐原區門市的「大苑子蘋果醋」包裝標示不符規定,但產品本身抽驗結果合格。經追查該產品來源為「中冠食品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最終由來源廠商所在地的嘉義市政府認定違反食安法第22條,依同法第47條裁罰中冠食品3萬元。換言之,此案是大苑子販售產品列入違規名單,但實際受罰者為上游來源廠商。
另外,金剛咖啡茶飲的「精選義式咖啡豆」也被查出包裝標示不符,來源廠商御匠有限公司遭台北市政府衛生局裁罰3萬元。
青山紅茶腸桿菌科超標140倍 複驗仍不合格
除了標示問題,部分飲品更涉及衛生標準不合格。其中,青山位於台北市中正區的門市,「天蟬紅茶」檢出腸桿菌科1400 CFU/ml,而規定限量為10 CFU/ml,相當於限量值的140倍;經限期改善後複抽驗仍不合格,台北市政府衛生局依違反食安法第17條、第48條,裁處振秀善飲商行3萬元。
另外5件最終仍不合格產品,包括崑崙七星青草店「青草茶」檢出腸桿菌科72 CFU/ml、燕窩北投紅茶「冬瓜茶」460 CFU/ml、公正街青草茶58 CFU/ml、嘉琪真果汁「鮮奶青」515 CFU/ml,以及大碗公「綠豆牛奶冰」40 CFU/g,限量均為10 CFU/ml或10 CFU/g,經改善複驗仍不符規定,業者各遭裁罰3萬元。
未投保、放過期食品也挨罰 單店一次遭罰13萬元
此次稽查也查到其他食安管理問題。其中「花茶大師英式紅茶莊園」同時涉及未投保產品責任險、貯存逾期食品,以及總咖啡因含量標示不符且標示為無咖啡因,3項違規分別遭罰3萬元、6萬元及4萬元,合計13萬元。
另有全家便利商店一處由經得企業社經營的門市,因GHP缺失經限期改善後複查仍不合格,遭新北市政府裁罰6萬元;「參杯Three Cups台北仁愛店」則因未投保產品責任險遭罰3萬元。
食藥署提醒,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GHP缺失經限期未改善,依食安法最高可處2億元罰鍰;應投保產品責任險卻未投保者,可處3萬元至300萬元;貯存逾期食品可處6萬元至2億元;未依規定標示現場調製飲料,可處3萬元至300萬元;若飲料、冰品不符衛生標準,經限期改善仍不合格,也可處3萬元至300萬元罰鍰。
查387家、抽驗448件 標示違規成大宗
食藥署表示,此次專案針對現場調製飲料及冰品業者執行稽查,共查核387家,並抽驗448件飲料、冰品及配料。稽查結果發現,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缺失經限期改善後,仍有1家複查不合格;另有2家未依規定投保產品責任險、1家貯存逾有效日期食品,以及3件產品包裝標示不符規定。
另依「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之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查核時,共有17家業者出現總糖量、總熱量、總咖啡因含量或原料產地等標示不符規定。
抽驗448件飲料、冰品及配料中,共442件合格,其中包含33件複抽驗合格;其餘6件飲料、冰品不符衛生標準,相關案件均已由地方衛生局依法處辦。依食藥署公布的裁處彙整資料加總,本次專案相關違規合計開罰10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