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與醫事團體經歷4次會議密集討論後,衛福部將公告「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特管辦法)修正案,於明年1月1日正式實施。衛福部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接受採訪時強調,未來美容手術將僅限外科、整形外科等「9大專科」執行。同時,衛福部將建置「美容醫學專區」,公開各診所醫師名單與術式,未按規定備查的業者最高可罰25萬元。
美容醫學手術不納家醫、急診科
針對執行醫師資格,劉玉菁指出,本次修正主要是考量專科醫師受訓的內容與時間長度。經專業評估後,拍板確定僅有外科、神經外科、整形外科、骨科、泌尿科、婦產科、眼科、耳鼻喉科及皮膚科等9大專科醫師可執行美容醫學手術。過去曾被討論是否納入的「家醫科」與「急診科」,最終因訓練內容考量未列入手術執行名單。
直美醫師將設「落日條款」
為了保障新制施行前已在執行醫美的醫師權益,衛福部設有相關保護措施與補訓機制。劉玉菁指出,美容醫學手術設有「1年緩衝期」,非上述9大專科但已在執業的醫師,需提供過往執行至少30例實際案例證明,並完成32小時的補訓課程,經認定後方可繼續執行。
至於美容光電針劑處置,劉玉菁說,設有「2年緩衝期」,針對108年(2019年)以後畢業、未經PGY(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二年訓練的直美醫師,必須補二年PGY才可執業;108年以前畢業且已有實績者,則需提供32例案例並完成32小時訓練證明後,方可繼續執業。
至於特定醫學美容手術的管理,劉玉菁表示,對於108年1月1日前已取得醫師公會全聯會證明、在醫師公會全聯會的「美容醫學特定手術案例認證申請發放證書清單」中的醫師,明年1月1日新制上路後,衛福部予以尊重並允許其在符合原定條件下繼續執行業。
建置專區供民眾查詢診所名單
為解決資訊不透明問題,衛福部正請各縣市衛生局主動盤點轄區內醫療機構。劉玉菁說,未來將在官方網頁規劃「美容醫學專區」,公開揭露機構基本資料、開業時間、服務項目及施行醫師名單。
劉玉菁提醒,診所應主動向地方衛生局報備醫師異動與執行項目,若新法上路後,經稽查發現未依規定備查,將視為違反《醫療法》第62條,可依同法第103條處以新台幣5萬至25萬元罰鍰,「簡政便民不代表可以不報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