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有條件通過「遠亞併」 針對弱勢至少要5年優惠方案

公平會有條件通過「遠亞併」,附款有三大方面,包括資費方案部分、服務及網路品質提升部分、促進市場競爭部分。另針對身心障礙、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清寒學生、65歲以上族群,提供至少5年優惠資費方案。

黃彥宏/台北報導
2023/07/21 06:29
公平會附加負擔通過,遠傳電信吸收合併亞太電信結合申報案,不禁止結合。圖/陳賜哿攝

公平會今(20)日宣布,已經附加負擔通過,遠傳電信吸收合併亞太電信結合申報案,不禁止結合。公平會對「遠亞併」附款有三大方面,包括資費方案部分、服務及網路品質提升部分、促進市場競爭部分。遠傳則回應,尚未收到公平會公函,還不知道具體內容,先感謝外界、公平會的支持。

台灣大哥大與台灣之星的「台台併」,則還在審議,也將有結果。這兩件電信合併案如全部過關,將是台灣電信歷史上最大兩件合併案,台灣將進入電信三國戰爭時代。

公平會表示,電信產業具高技術、高資本的特性,透過合併,可改善經營效率及提升競爭力,但國內電信事業因合併而減少,將產生市場集中度及價格上升的疑慮,對產業及社會大眾影響大,因此在NCC已經審查完後換公平會出手,格外慎重。

公平會分析,遠傳電信整合亞太電信的頻譜、網路及人力等資源後,可提升頻譜使用效率、涵蓋率及網路品質,也有助於促進5G應用服務發展,核心網路整併可減少機房、基站重複建置,可落實節能減碳的政策目標,具有整體經濟利益。但本結合實施後,行動寬頻服務市場占有率、市場結構及市場集中度均有所提高,而仍存有部分限制競爭的疑慮。

為消弭該結合案限制競爭的疑慮,確保整體經濟利益大於限制競爭的不利益,公平會經審議後,決議不禁止其結合,但對遠傳電信附加負擔如下:

一、資費方案部分:

概括承受亞太電信既有用戶契約,確保用戶得依契約約定之資費、內容與條件使用至114年12月31日;針對身心障礙、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清寒學生、65歲以上族群,提供至少5年優惠資費方案;另針對一般用戶提供至少1年優惠資費方案;上述資費方案實施情形,應於合併後5年內每年提交公平會備查。

二、服務及網路品質提升部分:

遠傳自行承諾提升服務及網路品質、投資軟硬體事項,公平會亦要求須於合併後5年內,每年提交行動寬頻網路整合與優化等,提升網路性能及服務品質的具體實施成果,以及遠傳電信符合自行承諾,有益於整體經濟利益的成果報告備查。

三、促進市場競爭部分:

公平會要求遠傳應提供他電信事業,與自身用戶相同等級的行動語音與數據服務、漫遊服務、號碼可攜服務及平等接取服務;不得無正當理由拒絕或中止提供批發服務、訂定顯不合理的價格或交易條件;不得無正當理由以差別的價格或交易條件提供批發服務;不得以他電信事業,僅得與自身交易為條件而與其交易。

遠傳則主動提出,實施多項優惠資費方案及保障亞太電信用戶權益,並承諾將提升服務與網路品質,推廣VoLTE服務,持續以大數據、人工智慧、物聯網技術投入企業雲端服務、遠距教學服務、遠距健康照護等應用領域,另將持續挹注資本支出在通信軟體及硬體設備的建置與擴充,提升網路覆蓋率、傳輸速度及增加容量等措施。

遠傳也表示,感謝公平會委員以及承辦單位審議本案的辛勞,並給予遠亞併附帶條件的通過。他們尚未收到公平會行政處分函,無法得知具體內容,待收到處分函後,才能回應外界的關心詢問.謝謝外界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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