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論壇】我們國家需要更多王建煊

看了如今官官相護、上下交相賊的官場百態,我更敬重王建煊認錯的勇氣,希望有更多的王建煊們,則國家之幸,人民之福!

李商(退休人員)
2022/07/15 11:53 2022/07/15 13:29
2014年七月,王建煊卸任監察院長、退出政壇後,即偕同夫蘇法昭人全心投身公益,夫妻倆將畢生財產幾乎都奉獻捐作「無子西瓜社會福利基把金會」與「天使居」長照機構的興建基金,期望不分宗教、黨派,所有膝下無子的銀髮族都能老有所依,如同天使一般在「天使居」喜樂離世。

最近鬧得沸沸揚揚論文門事件、學歷造假問題、想當國會議員縣市長或總統等問題,讓人想起金字塔的迷思:人們崇尚高學歷、高富美、高地位等等,而迷失人性應有基因人格與人品。

前監察院長王建煊在財政部時曾是筆者的同事,當時我們就稱他「王聖人」,王部長有愛心、剛正不阿,當年他把自己所得的稅務獎金都分給同仁,據說後來還因此國稅局追繳補稅。

我更敬重的,是王部長勇於認錯的勇氣,他的一段告白:「我做財政部長時,一定有很多亂七八糟,這種不食人間煙火的解釋令出來,讓人民非常難過的,但是我們並不知道…。所以我說,我是個罪人。」

王建煊曾為「建國百年台灣賦稅人權白皮書」寫序,在這篇名為「我是個罪人?」的序文中,王建煊寫道:「當一個國家社會人民心中有很多痛,而不能解決的時候,這個國家就不可能安和樂利,也不可能有太多的進步。」

王院長表示,台灣人權是有些進步,但距離理想還很遙遠,政府就要有所覺醒,不是簽了兩個國際人權公約或出一些報告就能解決問題。

他也指出,行政機關做很多解釋函令、辦法、細則、注意事項,常與母法的意旨不相同;執法單位常以「這個法是我在實施、我在解釋、我在執行,我說了就算!」的官僚心態來「管」人民,人民雖有管道申訴卻也緩不濟急,最後不了了之。

國家需要更多像王建煊這樣廉潔、勇於任事、勇於認錯的好官,其實揚善的新聞也有,值得分享如下:

第一案是監察院通過臺北地檢署前檢察官蔡甄漪彈劾案,調查本案的兩位監委王美玉,王幼玲指出,104年間許姓被告疑涉騙取日籍被害人手機之後,騎乘機車逃逸。

105年2月,時任臺北地檢署檢察官蔡甄漪將許某起訴,106年6月經臺北地方法院判決有期徒刑10月,並入監服刑;但監察院調查後確定本案為冤案,因而為許姓被告提出再審,108年6月由臺北地院改判無罪,許姓被告蒙冤入獄119天,獲冤獄補償59萬5千元。

臺北地院召開刑事補償審查會認定,當時起訴的檢察官蔡甄漪在執行職務時有重大過失,向她求償33萬元,並經同意於110年3月1日前賠償。

第二案是新北地檢署檢察官顏汝羽,偵辦案件時不正訊問被告,還上網罵律師白目,職務法庭第一審去年判罰月俸10個月,她上訴後,第二審仍駁回上訴確定。

以上兩案我們讚揚監委明察秋毫,也為職務法庭的堅持嚴懲檢察官而鼓掌。因為台灣官場文化一向是官官相護,如果能秉公處理也可以警惕官員處事要謹慎、遏止犯錯。

筆者衷心希望,我們的國家未來能有更多清廉正直、勇於認錯改過的王建煊們,如此則是國家之幸!人民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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