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溫假有譜!氣象法修法年底前送交行政院審議

氣象署擬修法將高溫納入災害性天氣,預計年底前送交行政院,氣象署未來除持續提供高溫資訊,必要時發布「高溫特報」,供地方政府與災防單位作為應變依據。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2025/04/16 11:16
氣象署研議將高溫納入災害性天氣定義。圖/陳賜哿攝

因應氣候變遷與極端高溫頻繁出現,國內對於「高溫假」的討論度也逐漸增加。中央氣象署正積極研議將高溫納入災害性天氣定義,以強化氣候災害應變體系。中央氣象署署長呂國臣今(15)日表示,修正《氣象法》草案進度已超過九成,目標於今年底前報請行政院審議。

呂國臣指出,現行《氣象法》對災害性天氣的定義,涵蓋颱風、大雨、雷電、乾旱等影響生命財產安全的天氣現象,但高溫尚未納入其中。面對全球暖化帶來的極端高溫挑戰,氣象署未來除持續提供高溫資訊,亦將考慮於必要時發布「高溫特報」,供地方政府與災防單位作為應變依據。

他補充,若未來高溫被正式列入災害性天氣類別,政府即可針對戶外作業等高風險族群,制定相關防曬與降溫措施。至於是否實施「高溫假」,將由各主管機關依實際需求與情況進行評估與決定。

此外,氣象署自2018年起即啟用高溫資訊燈號系統,分為黃、橙、紅三等級,根據氣溫達攝氏36至38度以上及持續天數提供警示。其中紅燈為最高警戒,代表氣溫逾38度並持續三日以上。

氣象署此次修法也將開放更多氣象資料供民間應用,鼓勵產業創新發展,並結合相關人才培育計畫,提升全社會對氣候災害的應對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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