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以下學生手機管理草案教育部 教育部擬規範上課禁用、校方統一保管
教育部召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修正草案研討會議,明訂上課期間禁止使用手機、平板、Apple Watch等行動載具,並要求學校或班級統一保管。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有鑒於學生手機成癮問題日漸嚴重,教育部10日邀集教團召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修正草案研討會議,草案明訂上課期間禁止使用手機、平板、Apple Watch等行動載具,並要求學校或班級統一保管,校方可根據學生的特殊需求制定彈性規範。
根據現行規定,對高中、國中小學生在校使用行動載具的要求僅規範「關機為原則」及「對與學習無關的活動進行管理」。然而,隨著科技的進步,這些行動載具已逐漸成為學生生活的一部分,教育部認為現行規定已無法有效應對新情況,因此進行修訂。
修正草案中明確規定,學生若攜帶行動載具到校,應禁止在上課期間使用,並由學校或班級統一保管。只有在學習活動或特殊需求(如緊急聯繫)下,學生可依學校規範進行彈性使用。草案中還要求各校依據不同的行動載具類型(手機、平板、穿戴式裝置等)制定適當的保管及使用規範。
此外,草案規定學校應定期檢討管理規範,且要求學校設有違規處置和學生申訴的救濟途徑,並在每3年進行至少一次檢討。教育部強調,這樣的管理措施能有效減少行動載具對學生學習及專注力的干擾。
然而,教團對此修正草案提出了一些建議和質疑。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認為,現有的行動載具規範仍顯模糊,並且各學校、班級間的做法不一,這容易引發教師與學生之間的對立,教團呼籲,教育部應該設立全國統一的標準,明確規定違反規定的罰則及參考指引,避免規範模糊,導致實施上的困難。工會並建議,應依學生年齡分流管理,將高中職與國中小學生的管理區分開來,因為高中職學生具有更高的自主性,而國中小學生則處於發展中的階段,需要更多引導。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也提醒,教育部應避免修訂草案造成教師及行政處理上的繁雜,並建議配套措施應涵蓋相應經費支援,如提供收納盒或收納袋等設施,以減少行動載具保管中的財損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