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換侯」懲處忙不完 國民黨考紀委員竟涉過失傷害遭判刑

國民黨內傳出「換侯」聲浪後,黨內有不少要黨紀處理的聲音,考紀會怕也沒有閒著。這時又傳國民黨考紀委員、律師蕭棋云自己因涉犯過失傷害罪,被士林地院判處3月徒刑,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可上訴。
國民黨中央委員會考核紀律委員會有17名委員,現任主委為前中投董事長、新北市法制局長黃怡騰,主要任務為管考黨員紀律及提供法律諮詢。最近,黨內有不少立委候選人或地方從政黨員,不是喊著要換侯,就是與民眾黨、郭台銘同台,有人就喊應該黨紀處理。而這時候挺郭的彰化縣議長謝典林卻選擇退出國民黨,宣布的7月31日同天,侯友宜去日本訪問。
這時,主管黨員紀律的考紀會也來湊一腳。士林地方法院判決指出,黨的考紀委員蕭棋云於民國111年7月22日晚間,與周姓、魏姓友人至台北市某處餐廳用餐,飲酒後與餐廳主廚起爭執,經周男勸離至店外,蕭棋云仍欲衝入店內與主廚理論,周男擔心衝突擴大而欲阻止蕭棋云進入店內。
判決指出,蕭棋云先以右手推周男,接著於周男以雙手抱住他時掙脫開來,導致周男重心不穩跌倒在地,受有右膝挫傷、十字韌帶斷裂、軟骨破裂等傷害。
蕭棋云於偵審時否認有過失傷害犯行,並辯稱當天因主廚喝醉酒用髒話罵他,他倒一杯酒對主廚說「喝了就算了」,但主廚未停止謾罵,才因此發生口角。蕭棋云表示,當時周男擋在店門口,他欲返回店內時不知周男抱住他而甩開周男的手;又周男未注意自身重心、站在階梯高低差,才跌倒受傷,與他的行為沒有因果關係。
蕭棋云律師指出,當時周男右腳陷進去停在店門口機車前輪與階梯的縫隙而跌倒受傷,與蕭棋云行為無因果關係;又周男限制蕭的行動自由,因此蕭的行為屬正當防衛。
周男於偵審時證稱,當時蕭棋云買單時用錢丟服務生而與主廚起衝突,又蕭喝醉、踢桌子、砸椅子,還對店內不斷咆哮;又他與蕭棋云拉扯時,因蕭的體型較為魁武,他擋在門口時被蕭的右手甩開而倒下受傷。
士院勘驗現場監視器畫面後,認定蕭棋云先以右手推周男,周男為阻止他返回店內才抱住蕭而被推倒受傷;又蕭棋云於案發時不斷咆哮、踢店內餐椅,還踹倒門口機車,不符合正當防衛的「正與不正」的要件。
士院認為,蕭棋云不思理性控制情緒、始終否認犯行,所為應予非難,雖有意賠償,卻僅願賠償健保給付醫療費,但周男支出的醫療費近30萬元,雙方未能達成和解,依過失傷害罪判處蕭棋云3月徒刑。
《民報》調查,現為昪正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的蕭棋云,與事務所粉絲團上外號「阿熊律師」,於107年間加入國民黨九合一選舉律師團,也是韓國瑜參選總統的義務律師團成員,109年間獲聘為國民黨考紀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