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壇】司法迫害無所不在,誰殺了司法的正義和良心

司法應該是要能保護人民、伸張正義的,然而現在政治被質疑介入司法?司法獨立辦案、基於證據、基於事實,毋枉毋縱的精神何在?草率濫訴下,葬送多少無辜被告的家庭?

葉雲溪(教育工作者)
2025/07/04 09:00
7月1日台北地院開庭前,法庭內傳出撕心裂肺的呼喊「我是被冤枉的,國家怎麼變成這樣??」、「檢察官良心在哪?」圖/翻拍自公視新聞網

  從古至今司法體系中的不適任者一而再、再而三的製造冤案,對可能證明某人為無辜的事實或證據視而不見,不但對個人與家庭造成毀滅性影響,更重創人民對司法體系的信任和浪費國家資源,冤案已經不只是個案錯誤,更是制度性問題的真實反映。

  媒體報導,美國俄亥俄州邁阿密鎮現年60歲的迪恩吉里斯比於1991年遭指控犯下強暴與綁架多名女子,因當地前警探馬修摩爾刻意隱藏有利證據、操縱目擊者指認程序,導致吉里斯比入獄服刑20年,2021年正式被認定為遭錯判,獲判賠4,500萬美元(約合新台幣14.7億元)賠償,鎮政府無力支付,保險公司又在事發前倒閉,賠償責任最終可能落在3.1萬名居民身上,全鎮正面臨破產危機。摩爾嚴重侵犯吉里斯比的人權,也代表檢察體系和法官重複犯下同樣的錯誤,但是,個人的錯誤為什麼要全民買單?如果司法改革仍流於空談,體制內部仍缺乏自省、問責和淘汰機制,試問人民對司法改革的成果,說得出什麼具體且有成效的事實嗎?

  7月1日台北地院開庭前,法庭內傳出撕心裂肺的呼喊「我是被冤枉的,國家怎麼變成這樣??」、「檢察官良心在哪?」司法應該是要能保護人民、伸張正義的,然而現在政治被質疑介入司法?司法獨立辦案、基於證據、基於事實,毋枉毋縱的精神何在?草率濫訴下,葬送多少無辜被告的家庭、健康、生命與大好前途,而再審、平反、補償等程序又需耗費多少行政與司法資源和國家公帑?

  檢察官「濫權羈押」的手法最為台灣人民詬病。曾被媒體捧為「司法藍波」的侯寬仁檢察官,過去曾承辦社會幾大矚目案件,如周人蔘、馬英九特別費、雲林廢土案等,辦案過程中有許多慣用違法手段,如押人取供、偽造不實筆錄、起訴書內容有諸多未佐以實證的臆測、利用媒體操縱輿論與判決等,這些案件經多年訴訟後,被告多獲判無罪,侯檢察官的專業與中立性,令人質疑,但他卻僅輕描淡寫被記了申誡一支,且如今還高升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所長;承辦柯文哲案的檢察官林俊言,雖遭立委質疑偵辦不公、問案態度不佳,卻仍升任主任檢察官;起訴新竹市長高虹安的檢察官,恰巧在判決當天被選任為主任檢察官;桃園地檢陳嘉義案遭週刊連續兩週揭露辦案有嚴重瑕疵,卻未見實質懲處。樁樁件件檢察官犯錯沒被究責還升官的事例,也暴露出台灣司法體制長年累積的問責失靈與晉升機制失衡的根本問題。

      司法是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 司法改革應要能提高司法的品質與公信力,而司法獨立的精神,不應只寫在《中華民國憲法》裡,而應落實於政治權威之外、排拒關說公正公平不阿,落實於伸張正義、打擊犯罪。面對司法不公與失靈,我們不能因無法改變體制而選擇沉默,削弱公民參與,更應勇敢發聲、理性監督、積極參與,否則誰知哪一日我們會不會從台下看客淪為戲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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