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女高等校園爭取訂購外食 學團:國教署應建立明確的學生參與機制

近日高中校園由於熱食部漲價、賣不夠等問題,多所學生爭取訂購外食。
學生團體EdYouth臺灣一滴優教育協會、臺灣青年民主協會與高雄學生民主聯盟今(12)日共同召開記者會,肯定學生行動促使校方正視餐點問題,並強調外食爭議核心在於校園民主與學生表意權的落實。
校園爭取訂購外食
高學盟過去調查顯示,有8成學生支持開放外食,但多數學校欠缺正式討論與決策機制,學生意見常被「已顧到大部分人」的理由忽略。
日前,中山女高學生號召帶著便當、泡麵等餐食到校長室前,抗議學校外食限制,希望透過行動傳達訴求,內湖高工也因為熱食部便當不夠賣,出現爭取外食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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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食政策的背後,其實是社會怎麼看待學生,是把他們當作需要被規範的對象,還是承認他們有能力、有權利去參與決定自己生活的一份子」青民協理事長楊姿潁表示,學生每天花8小時以上待在學校,能不能吃到合適、安全、甚至喜歡的餐點,並不是小事。
EdYouth常務理事洪振翔則以自身經驗指出,許多學校未開放外食時,學生往往只能依賴合作社餐點,不僅排隊耗時影響午休,甚至有人只能以泡麵果腹,顯示現行制度對學生並不友善。
學團呼籲尊重學生表意權
因此,EdYouth、青民協與高學盟共同呼籲教育部與各級學校,校園外食政策的核心應回歸「兒少表意」精神,並提出三點訴求:
一、各校外食相關規定應廣納學生討論,尊重學生的多元意見
二、國教署應落實指引宣傳,並針對校園外食議題建立更明確的學生參與機制
三、國教署應輔導各校強化「校園食品事件處理作業標準」,建立安心店家名單或鼓勵學校參考食藥署優良餐飲名單
洪振翔建議,教育部應修訂「午餐供應委員會」規定,增加學生與家長代表比例至會議的二分至一,並將現行「校園開放外食建議」提升至法規層級,以確保制度落實。洪振翔也強調,開放外食不僅能提升飲食安全,也培養學生參與式民主與責任感,落實兒少表意權。
大恆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何蔚慈補充,學校最常反對外食的理由,是擔心若發生食安問題會遭家長追責,但法律上,學校需具備「有過失」才須負責,若學生因外食中毒,法律責任應由店家承擔,而非學校。
何蔚慈舉例,若民眾在台鐵上吃速食店餐點,結果發現漢堡裡面吃到死蟑螂,一般大眾絕對是會找速食店追究,而不會是追究台鐵的責任。同樣地,許多學校允許學生帶早餐入校,這其實也是外食的一種,為何午餐卻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