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青安解禁】房貸水龍頭打開後換央行出手 出售原屋期限延長至1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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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宛萱

繼金管會上週打開水龍頭,將新青安排除在《銀行法》72條之2限制之外後,央行今(8)日也出手鬆綁換屋族限制,換屋民眾出售原有房屋的期限將由一年延長到18個月。
央行表示,為達成信用管制目的,並兼顧民眾購屋自住需求之資金規劃,已提供實質換屋自住者新申辦第1戶或第2戶購屋貸款(非高價住宅貸款)之1年換屋期限協處措施。
不過,今年以來房市降溫,近期民眾反映出售原有房屋時間拉長,或買賣雙方已簽約,買方因貸款須等待銀行排撥,延長交屋期限,致無法於1年內出售原有房屋等情事。
央行決定調整換屋協處措施之出售原有房屋期限,由1年延長為18個月,從去年9月20日(含)以後貸款案件均可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