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論壇】 落實鐵皮屋管理措施 保護消防員就是保護全民安全

今年2月26日,屏東縣消防局第四大隊消防員蕭翰隆支援恆春一起公墓火警時,不幸殉職,家屬悲慟欲絕,聞者也感沉痛!
去年12月25日,八里工廠火警延燒8鐵皮屋,朱宗慶打擊樂團38年珍貴資產毀於一旦,災損粗估1500萬,有數名消防員被灼傷;同年6月15日,新竹鐵皮屋縱火事件造成八人死亡悲劇,也上了社會新聞頭條。
筆者長期追蹤鐵皮屋危險建築的社會問題,發現有四個議題值得關注,包含公共安全、法律、消防教育以及媒體宣導,只有完善鐵皮屋管制政策,並確實執行,才能有效保障消防員與全民安全,論述如下:
一、根據統計,全國火災裡有10.8 %至11.1 %為鐵皮屋工廠火災,其死亡率占全國火災死亡的比例為5.0 %至6.4 %,受傷率為13.3 %~13.6 %;歷年來消防人員搶救鐵皮屋火災,共計12 人死亡,約佔消防人員搶救建築物火災死亡率的 31.5%。
從火災學角度來看,由於鐵皮屋的建築結構不具防火功能,也沒有防火區劃連,一旦起火,在很短時間會超過鋼結構桿件的耐熱強度,其鋼骨因受熱彎曲以致整間鐵皮屋轟然塌陷,以這次新竹縱火案來,住戶逃出鐵皮屋火場的時間僅十數秒內!

二、通盤檢驗鐵皮屋管理規章:以台北市為例,前台北市長陳水扁任內發布行政命令,1994年12月31日前的「既存違建」得拍照列管,暫免查報拆除,目前北市共有50169件既存違建,而北市建管處做法是「不得修繕既存違建」,違者將優先提報拆除;這樣政策固然有其人道考量,然而「只禁不拆」的鐵皮屋政策,過於消極,無法真正保障人命與財產安全。
筆者認為,台北市政府除了定期健檢既存的違章鐵皮屋,確認其符合消防安全之外,也要通盤檢討鐵皮屋管理政策包含核發鐵皮屋建照的資格、鐵皮屋水電供應規定、鐵皮屋住商混用的安全規範、鐵皮屋防火災教育的普及宣等。
媒體曾報導消防員「最怕」的七種火警現場,第一名就是鐵皮屋工廠及化學工廠,因為火場高溫很快就會把鐵皮結構燒到變形倒塌,很容易造成消防員救災時摔落受傷或遭鋼材壓傷,倘若又遇到閃燃,其高溫更足以將一切化為灰燼。
筆者呼籲,中央與地方政府都要完善鐵皮屋管制措施,從問題源頭就加以管制,別再讓有無價的生命被鐵皮屋大火奪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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