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立法院今(16)日三讀通過《老人福利法》第22條修正案,未來65歲以上長者或其法定扶養義務人,最近1年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健保費將由中央主管機關全額補助。衛福部長石崇良表示,健保核心是「量能付費、互助互利」,「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補助所需財源仍須由其他族群或稅收支應,若由家庭承擔,平均每戶每年恐增加8000多元負擔。
立法院今(16)日上午召集協商《老人福利法》未果,但因法案已超過協商冷凍期,隨後進入院會表決,最終以60票贊成、39票反對三讀通過。其後現場提出復議案,表決結果為39票贊成、60票反對,復議案未通過,修法確定完成三讀。
設排富條款 符合2條件之一健保費全額補助
此次修正《老人福利法》第22條,針對老人參加全民健康保險的保險費增訂中央補助規定。
依三讀條文,老人或其法定扶養義務人,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最近1年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者,其健保費由中央主管機關全額補助。
至於補助對象、項目、基準及其他相關事項,後續將由中央主管機關另訂辦法。
石崇良:健保是互助制度 補助仍要有人買單
石崇良表示,全民健保採取「量能付費、互助互利」原則,任何保費補助最終都必須有相對應財源,「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當特定族群的費用獲得補助,就代表相關支出將轉由其他人承擔。
他指出,若補助所需費用改由15至64歲主要工作人口負擔,平均每人每年將增加3000多元;若改以政府稅收支應,則等於轉由繳稅家庭承擔,平均每戶每年將增加8000多元。
石崇良認為,相關政策除了考量減輕長者負擔,也應一併檢視財源從何而來,以及不同世代之間如何分攤,回到健保互助制度的基本精神審慎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