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歲以上健保免費》年薪低於177.6萬元都可能納入 醫改會示警3大惡果

by 鄒 尚謙

立法院今(16)日三讀通過《老人福利法》第22條修正案,65歲以上長者符合條件健保費將由中央全額補助,粗估年薪約在177.6萬元以下長者都可能納入。醫改會執行長林雅惠表示,現行免繳健保費長者約僅5%,新制實施後可能擴大至8成以上,恐帶來3大後果,包括加劇世代負擔不公平、違反健保量能負擔精神,以及侵蝕健保財務永續。

《老人福利法》今通過第22條修正案,65歲以上長者只要最近1年綜合所得稅率未達20%,健保費將由中央全額補助。依114年度所得稅級距試算,65至69歲單身、無扶養者,即使年所得約155.8萬元仍可能符合;若為單純薪資所得,年薪約177.6萬元以下也可能納入。

現行約5%長者免繳 新制恐擴大至8成以上

林雅惠表示,類似修法1年多前就曾引發爭議,當時補助門檻一度討論下修,如今仍以綜合所得稅率未達20%作為條件,適用範圍相當廣。目前年長者免繳健保費的比例約5%,修法後可能直接增加至8成以上。台灣已進入超高齡社會,高齡人口仍持續增加,未來補助人數及財政負擔也將同步上升。

林雅惠提出,第1項風險就是加劇世代不公平。隨工作人口逐步減少,若大幅擴張高齡者保費補助,支出最終仍須由其他人口共同負擔,將進一步增加年輕世代壓力。

65歲不等於弱勢 所得稅率20%也未計入所有資產

第2項問題是偏離健保「量能負擔」原則。林雅惠表示,健保的核心是降低民眾生病時的財務風險,不應單純因為年齡或身分決定是否負擔保費,而應依實際所得與負擔能力設計制度。

林雅惠指出,65歲以上長者並不等於經濟弱勢,綜合所得稅率也未必完整反映財產或其他收入,有能力者仍應維持自助、互助精神。若大量資源投入廣泛的高齡者補助,反而可能讓真正有經濟困難、目前尚未被制度完整保障的人,得不到足夠協助。

弱勢保費補助約20億元 修法後恐暴增至數百億

第3項則是健保永續。林雅惠指出,目前針對就醫經濟弱勢者的相關保費補助約20億元,若新制正式實施,支出可能直接攀升至數百億元,且隨高齡人口增加持續成長。長者真正需要的不只有健保保費補助,還包括健康促進、慢性病照護及長照等服務;民眾無法接受醫療的原因,也未必只是付不起每月健保費。 林雅惠強調,並非反對討論健保費負擔,而是應找出真正因經濟因素無法繳費、無法就醫的族群,再給予精準協助,而不是單純依年齡大範圍補助。至於後續是否採取進一步行動,目前聯盟仍在內部討論,但健保是一套長期制度,不應以短期政策改變原本的量能負擔及世代互助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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