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48歲罕病患者日前赴瑞士接受安樂死,引發台灣社會對安樂死合法化的討論。衛福部長石崇良今(30)日在立法院衛環委員會表示,若病人困境主要來自長照、照顧或社會支持不足,政府應強化長照、醫療及疼痛控制,而非以安樂死作為解方;他強調,安樂死涉及生命法益及重大法制變革,並非簡單的「Yes or No」公投議題,衛福部同意1年內提出可行性評估報告。
48歲罕病患者赴瑞士 現行制度能否接住長期痛苦病人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今天排審「尊嚴善終法草案」與「安樂死法草案」。立委邱慧洳質詢時,以日前赴瑞士接受安樂死的48歲罕病患者為例指出,該患者並非末期病人,無法適用現行《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也無法透過現行制度解決長期承受的巨大痛苦,質疑若患者還需多年才符合末期定義,難道只能繼續承受痛苦,政府不要「接不住病人,又不讓病人死亡」。
石崇良表示,政府與各界的目標一致,都是希望病人能依照自身意願、有尊嚴地善終,但目前採取的是較為漸進的方式,優先透過安寧緩和醫療及病人自主制度協助病人。
邱慧洳詢問石崇良個人究竟支持或反對安樂死。石崇良回應,以醫師身分而言,他不會執行積極安樂死;但若以衛福部立場而言,應該是進行社會溝通,而不是簡單回答「yes or no」。他指出,安樂死牽涉重大生命倫理議題,需要凝聚社會共識,不適合透過公投簡單決定。
石崇良也說明,若病人的困境主要來自長照、照顧或社會支持不足,政府應持續強化長照、醫療及疼痛控制,而不是以安樂死解決制度問題。尊嚴善終的目標一致,但仍應優先完善既有照護體系。
石崇良:生命法益不能只用Yes or No決定
立委林淑芬也指出,社會討論不應只停留在「支持或反對」,必須先釐清制度界線。她表示,世界各國大致分為僅限末期病人,以及不以末期為限、但須符合疾病無法治癒且痛苦難以忍受等2種模式,兩者代表不同的立法理念。
林淑芬表示,她個人支持推動安樂死,但反對民眾黨版本授權衛福部以行政命令或醫療指引決定。她認為,安樂死不是單純醫療技術問題,而是國家公開做出的法律選擇,立法者必須思考究竟在什麼樣的生命處境下,可以終結1個人的生命。
石崇良表示,台灣社會不斷進步,他無法預期我國何時能通過安樂死合法化,但如果未來法案進入逐條審查,衛福部會針對上述影響層面提供周詳建議。安樂死涉及生命法益、牽涉層面廣大,並非簡單的「Yes or No」公投議題,仍應經過社會充分溝通。應進一步思考如何設計制度、如何保護弱勢、如何確認病人的自主意願,以及如何建立醫療專業評估、事前審查與事後監督等完整機制。
衛福部允1年提評估 1個月分析安寧制度
邱慧洳要求衛福部1個月內提出《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如何協助該名48歲罕病患者的分析報告,並針對台灣施行安樂死的可行性提出完整評估。石崇良表示,前者可於1個月內完成,但安樂死涉及法律、醫療倫理及社會共識,屬重大生命議題,需要更審慎研議,因此同意於1年內提出可行性評估報告。
石崇良指出,我國自2000年實施《安寧緩和醫療條例》,至今已有超過116萬人簽署安寧緩和醫療意願;2019年再施行《病人自主權利法》,目前已有超過15.5萬人預立醫療決定。石崇良表示,相關做法概念上與安樂死相同,屬於消極的安樂死,都希望讓病人能夠尊嚴善終。
石崇良強調,安樂死相關修法草案涉及建立安樂死或醫師協助死亡制度,屬於重大法制變革,推動過程仍需持續蒐集社會意見、凝聚社會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