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打擊惡意逃漏稅行為,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近日展現鐵腕執法決心。一名私接營建工程的納稅人遭查獲欠稅逾千萬元後,竟試圖將名下11筆土地與3部汽車無償贈與配偶以規避執行。國稅局識破其脫產伎倆,祭出《稅捐稽徵法》第24條假扣押手段,並提起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訴訟。
最終在法律攻勢下,納稅人為保財產免遭法拍,全數繳清1,227萬餘元欠稅與罰鍰。
私接工程欠稅千萬 竟將房車贈配偶意圖脫產
中區國稅局說明,轄內納稅義務人甲君未依規定辦理營業登記,卻私下承攬大量營建工程。經稽徵機關查核後,除補徵營業稅外,更加處一倍罰鍰,累計欠稅金額高達新台幣1,227萬餘元。
在調查過程中,國稅局發現甲君有計畫性地將名下財產移轉。他陸續將市值逾千萬元的11筆土地及3部汽車,以「無償贈與」方式過戶給配偶乙君。這種在欠稅調查期間的大額財產移轉,被認定具有明显的「藉由移轉財產規避稅捐執行」意圖,嚴重危害國家稅收債權。
國稅局連出三招:假扣押、塗銷訴訟、假處分
面對甲君的脫產行為,國稅局立即啟動稅捐保全措施。首先,依據《稅捐稽徵法》第24條規定,向法院聲請假扣押獲准,並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執行。然而,因甲君已將大部分財產移轉,导致執行署無法足額扣押清償。
國稅局隨即祭出第二招與第三招:引用《民法》相關規定提起「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訴訟」,要求法院撤銷甲君與配偶間的贈與行為,將財產回復登記為甲君所有;同時,對配偶乙君名下的受贈財產聲請假處分,凍結其處分權利。
法院判決認定逃稅 納稅人為保產全數繳清
經法院審理,認定甲君確實有移轉財產以逃避稅捐執行的事實,判決將上述11筆土地與3部汽車的所有權回復登記至甲君名下。眼見脫產無望,且財產面臨被拍賣抵稅的風險,甲君最終選擇主動繳清全數欠稅款項與罰鍰,案件圓滿落幕。
中區國稅局強調,假扣押是防止欠稅擴大的保全措施,並非懲罰手段,執行過程皆嚴守比例原則與正當法律程序。呼籲納稅義務人若遇繳納困難可申請分期,切勿心存僥倖隱匿財產,以免面臨更嚴厲的法律追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