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送員專法立院初審通過 每筆訂單報酬保底45元隨基本工資調整

by 秦 宛萱

立法院今(4)日初審通過「外送員專法」,其中關於外送員時薪報酬明定每筆訂單基本報酬,不得低於基本工資時薪1.25倍,且不得低於新台幣45元,每年將隨隨最低工資時薪調升比率公告調整。

保障外送員每筆訂單最低報酬45元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續審外送員權益及外送平台管理草案,由於勞動部版本剛結束預告期,尚未送行政院院會通過,為使委員會審查方便對照,委由民進黨立委劉建國提出版本,作為審查時的權宜之計。

其中,關鍵條文是第5條有關外送員時薪報酬,勞動部於今天提出修正建議,外送平台業者給付外送員每筆訂單的基本報酬,不得低於該筆訂單外送服務期間依比率換算最低工資法所定每小時最低工資的1.25倍且不得低於45元的保障金額。

同時規定,每筆訂單的基本報酬保障金額,由中央主管機關依前1年度保障金額乘以每年最低工資時薪調升比率,並公告調整。

勞動部部長洪申翰解釋,最低工資時薪1.25倍是保障外送長單,但實際外送情況可能只有6到8分鐘,因此條文採用的保底45元。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司長王厚偉解釋,現在外送員外送一筆訂單,大約可獲得40元到50元之間,而一筆訂單外送時間約11分鐘,換算最低工資時薪的1.25,大約為45元也落於平均報酬之間,因此保障短單報酬。

工會批評:實質報酬挖了個大洞

最終立委同意參採勞動部意見條文,不過,全國外送產業工會批評,這樣的制度表面上把保障寫進草案,實際上卻把外送員的實質報酬挖了個大洞。

全國外送產業工會換算勞動部現行版本「4.1元/分」與平台業者現行的「3.2元/分」相去不遠只差0.9元,更與外送工會多年主張「每單應保障基本時薪之三分之一+里程等加成」模式嚴重背離,讓整部專專法淪為「平台利益保護法」,而非外送員權益保障法。

平台者應替外送員投保團保與責任險

初審通過條文也明定,外送平台業者應替成立契約的外送員投保團體傷害保險及責任險,若外送員發生職災,平台業者未於8小時內通報,可處業者新台幣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若平台業者規避主管機關監督、檢查,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若違反薪資報酬給付規定,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雖然多數條文達成共識,但朝野對於法案名稱、立法精神意旨仍有歧義,因此部分條文保留送交黨團協商,衛環委員會召委廖偉翔會後強調,法案已經拖很久,一定會力拚這會期三讀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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