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瘦針」亂象叢生、食藥署將嚴管 林靜儀:不夠瘦絕非合法理由

by 鄒 尚謙

針對近年風靡的「瘦瘦針」(GLP-1受體促效劑類藥品)出現販售亂象,衛福部食藥署將祭出重拳管理。根據食藥署統計,民國113年共查核487家醫療院所及藥局,揪出85件違規販售案件,合計開罰260萬元;114年查核353家,違規件數降至26件,裁處金額為70萬元。衛福部次長林靜儀也表示,「覺得自己不夠瘦」絕非合法用藥的理由,必須經過醫師嚴謹評估後才可使用。

「覺得自己不夠瘦」不是理由

「『覺得自己不夠瘦』絕對不是合法的用藥理由。」林靜儀在臉書上發文表示,對於目前許多民眾將瘦瘦針視為減重捷徑,民眾應注意藥品的適用條件,醫學上對於GLP-1類藥品的開立有嚴格標準,通常需符合BMI大於等於30,或BMI介於27至30間且伴隨高血壓、第二型糖尿病等共病之成人。此外,即使是12歲以上肥胖且體重超過60公斤的青少年,也必須由專業醫師嚴謹評估後方可使用,而非隨意購買。

林靜儀在臉書上發文表示,覺得自己不夠瘦絕對不是合法用瘦瘦針的理由。(圖/林靜儀臉書)

林靜儀提醒,GLP-1類藥品必須經由醫師診斷,並依照醫囑進行治療。若民眾或業者未經醫囑私自販賣處方藥品,或未經審查即進行醫療廣告,均已違反《藥事法》及《醫療法》。

啟動專案稽查監測流向

民國112年1月1日至今年3月19日間,累計不良反應件數達35件。為遏止違規風氣影響國人安全,食藥署於本月3日正式發文給地方衛生局,啟動「加強管理GLP-1 agonist注射劑藥品之流向及使用稽查專案」,要求嚴格遵守《藥事法》及《醫療法》規定。藥品組簡任技正劉佳萍表示,行政機關早自去年10月起即要求藥商申報藥品流向,本月13日更二度發文醫藥界,要求加強安全監測與通報。未來食藥署規劃推動通報電子化並簡化流程,針對高風險藥品加強監測,若民眾出現疑似不良反應,應立即就醫並進行通報,以確保臨床用藥安全。

研擬修法阻絕網購

針對網路平台的違法販售,食藥署已建立下架與屏蔽機制。目前透過與Meta公司合作下架臉書違規貼文,並與台灣網路資訊中心(TWNIC)合作屏蔽違法網站,同時與藥師公會強化網路查緝力道。劉佳萍強調,藥商責任也同步加強,自去年8月將此類藥品納入溯源追蹤,掌握銷售流向。個別藥商如台灣禮來公司也已主動針對網路違法販售提出刑事告發。食藥署正凝聚共識研擬修正《藥事法》,針對網路平台販售藥品明訂規範與責任機制,從制度面提升管理強度。

你可能會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