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飛航安全,國際民航組織(ICAO)對鋰電池行動電源訂出規範,限旅客最多僅攜帶2個行動電源登機,並禁止機上使用。雖然台灣民航局還未對此公布新制,不過各大國籍航空陸續針對行動電源宣布新規定。
ICAO限定最多僅攜帶2個行動電源上機
國際民航組織(ICAO)於美東時間27日宣布,為加強乘客與航空運輸安全,制定全新的鋰電池行動電源規範。根據新措施,每位乘客最多僅限攜帶2個行動電源登機,且飛行途中全面禁止使用及充電。不過,機組人員仍可依實際任務需求攜帶且使用相關設備。
《路透》報導指出,早在2025年韓國釜山金海國際機場,就發生釜山航空(Air Busan)疑似因行動電源起火引發機上火警後,包括德國漢莎航空集團(Lufthansa Group)在內的多家航空公司,已對旅客攜帶與使用行動電源祭出限制措施。
民航局:盡快研商配套措施與實施時程
雖然台灣非ICAO會員,但民航局長期參照其飛安標準制定相關規範。而民航局對於此次新制則表示,依循ICAO相關公告執行,會盡速邀集航空公司、航警局和各航空站研商配套措施與實施時程,確保與國際接軌。
桃園國際機場公司副總經理余崇立今(31)日說明,會加強宣導相關規定,提醒旅客鋰電池不得託運,安檢時也會加強檢查隨身行李。若旅客於管制區內購買行動電源,會請店家主動告知相關規範。
國籍航空針對行動電源最新規範
國內各大航空公司也相繼對行動電源之限制,公告新規範:
中華航空:今日起每位旅客僅能攜帶2顆行動電源,並須配合機場安檢,航程中全面禁止使用。
長榮航空:已依ICAO最新規範修訂攜帶標準,自3月30日起每人最多可攜帶2個行動電源上機。
星宇航空:自4月1日起,每位旅客最多攜帶2個行動電源,不可託運,須隨身攜帶且不得放置於座位上方置物櫃,並全程禁止使用與充電。
台灣虎航:據國際民航組織發布最新飛安規範,基於飛安第一(Safety First)原則,自4月1日零時起航班開始,每人最多攜帶2個行動電源,並禁止於機上使用,後續將依民航局公告再行調整。
立榮航空:今日公告每位旅客最多僅能攜帶2個行動電源,且容量不得超過160Wh,所有鋰電池設備都不得託運,請隨身攜帶並勿置於座椅上方置物箱,航程中全程禁止使用及充電。
華信航空:今日公告行動電源攜帶上限為2個,且飛行途中不得使用或充電。
德安航空:依ICAO最新規範,自3月30日起每位旅最多僅可攜帶2個行動電源,且禁止於飛行途中為任何設備充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