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糖5月就驗出油超標拒收 高市衛生局:中聯有通報責任

by 鄒 尚謙

台糖今年5月向中聯取貨前送驗,驗出311油槽半成品原料油苯駢芘(BaP)14.7ppb、超過合約驗收標準,隨即拒絕收貨,但中聯後續未向主管機關通報,事件也引發外界對食安通報機制的質疑。高雄市衛生局表示,該批原料油因台糖拒收,始終未進入台糖廠區及製程,目前仍由中聯封存,沒有流入市場;依食安法相關規定,這批有問題的半成品原料油,通報責任屬於中聯。高市府並已於7月9日將涉及中聯供應鏈產品全面預防性下架。

台糖驗出14.7ppb 不合格原料未進台糖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指出,台糖原本預計向福懋購買半成品原料油,由福懋委由中聯代工生產,再由台糖進一步精煉。不過依照合約,中聯油品在交貨前必須取得SGS檢驗合格報告,其中苯駢芘(BaP)須低於2ppb。

台糖發現檢驗結果不符合合約驗收標準,因此未予採購收貨,該批油品並未進入台糖廠區及製程。高市衛生局表示,311油槽屬於半成品原料油,食藥署後續查廠時已掌握該批油槽,目前已封存且沒有外流。

陳其邁今日出席「藍田國小開箱日暨啟用典禮」時受訪表示,台糖購自中聯的是原料油,相關311油槽原料目前都還在中聯,當時就是因為檢驗有問題,所以中聯並沒有交貨。他指出,既然台糖沒有從中聯取得這批原料,就沒有往下游到市場端,因此市場上也沒有與這批問題原料相關的油品流入。

中聯何時知情成焦點 高市府:通報責任在中聯

針對台中地院指出,台糖5月中已將苯駢芘超標情形告知中聯,中聯卻未向主管機關通報,高雄市衛生局表示,依食安法相關規定,這批半成品原料油如果有問題,通報責任屬於中聯。

高市衛生局指出,這也是台中地院認為中聯相關人員涉及食品衛生管理法第49條第2項前段的原因,涉及食品業者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辦理回收並通報主管機關的規定。

陳其邁也表示,中聯應按照台中地院法官的判決或陳述,釐清是否涉及隱匿及沒有向主管機關通報的問題。

高市7月9日全面預防性下架 強調民眾目前無接觸風險

針對民眾最關心的「現在還有沒有吃到問題油品的風險」,陳其邁表示,台糖這批問題原料既沒有取得,也沒有往下游市場流通;高雄市政府則在7月9日已下令,只要涉及過去、不管是哪一個油槽或任何產品,只要與中聯有關,就全面預防性下架。

高市衛生局也證實,已於7月9日將台糖所有涉及中聯供應鏈的產品全面預防性下架,以確保市面上沒有與中聯相關的油品。

高雄市衛生局進一步說明,台糖購置的原料油為301號油槽,與此次出問題的油槽並不相同,因此台糖並未涉及食藥署先前公布的問題油品批號。因應此次中聯油品事件,隨後也擴大查廠,台糖產製的油品經檢驗後,結果均符合規定。

301號油槽與311號不同 台糖產品檢驗均合格

高市衛生局表示,台糖對外購買的是半成品原料油,合約要求苯駢芘低於2ppb,超過合約標準即拒收;符合標準的原料油進入台糖製程後,還會經過脫膠、脫色、脫臭等精煉程序,並經實驗室檢驗合格後才會出貨,以確保產品品質。

陳其邁則表示,台糖公司的總公司位於台南,工廠則在高雄,若以南僑事件作為例子,高雄市政府會盡可能將查廠資訊、法律釐清及相關事證蒐集完整,再移送台南市衛生局作最後判斷。

中聯在台中、台糖工廠在高雄 跨縣市食安漏洞浮現

陳其邁指出,這起事件也凸顯台灣油品生產及販售涉及跨縣市管理的問題,中聯位於台中,台糖煉油工廠位於高雄,但台糖總公司則設在台南,因此查廠、查驗與公司管理、通報之間,可能涉及不同地方政府及不同層次的責任。

他表示,查廠、查驗是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的工作;至於管理、通報則屬於公司治理的一部分。與其每次食安事件都開記者會互相指責,更重要的是針對這次中聯油品事件所暴露出的問題,討論如何合作、分工,讓食品查驗及食安工作真正落實。

不只查產品 陳其邁籲強化高市占油商製程管理

陳其邁表示,對於市占率高的油品製造商,應思考如何加重自主管理責任與罰則,同時強化監督管理流程。

他舉例,目前食安查驗多集中在產品端,但企業整體製程除了GMP、HACCP規範之外,每一項流程也都應訂定嚴格的里程碑,進行分段、分節的製程管理。

陳其邁認為,這次事件從《食安法》修法到中聯油品事件,社會每天都在爭論「誰的責任」,卻較少聚焦於《食安法》究竟有哪些漏洞、應該如何修補。他強調,民眾真正關心的是「我要怎樣吃才安全」,以及朝野能提出什麼解方、修法能否真正拿出來討論。

他呼籲,與其持續爭論政治性議題,更應把修法工作、制度性缺失及食安執行做好,這才是人民真正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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