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歲人瑞疑「被結婚」看護爆財產移轉爭議 一關鍵判定行為是否有效

by 黃 瑛琦

台北市中山區近期發生一起高齡婚姻與鉅額資產糾紛事件,一名102歲的王姓人瑞與最近才結婚的68歲賴姓女看護一同離開醫院時,王翁兒孫突然上前與賴女上演「搶人大戰」,甚至驚動警方。家屬指出王翁名下有多筆不動產,質疑賴女動機可疑,至於王翁與看護的婚姻、轉移財產的行為是否有效?如果是被誘騙,財產有辦法追回嗎?本報帶您一起了解。

看護、家屬雙方各執一詞

王翁家屬向警方表示,近日才得知父親竟與照顧多年的看護登記結婚,且返家探視時屢遭阻撓,並指出王翁名下擁有多筆不動產,資產估計高達7至8億元,近年已有部分房產、土地及保單轉移至賴女及其子女名下,憂心王翁在心智狀況不佳下,遭誘導結婚並移轉財產。

據了解,王翁與賴女上個月完成結婚登記,目前已有約7筆土地及8000萬元保單、合計約2億元的資產登記在賴女名下。家屬目前已將王翁接回照顧,並著手尋求法律途徑,釐清婚姻效力與財產流向。

賴女則反控遭王家人推倒在地,造成眼部受傷,已對王翁子女及孫輩等10人提出傷害、公然侮辱及強制等告訴,並向法院聲請保護令,相關案件均已依程序受理。

婚姻、轉移財產之行為是否有效?

針對此類高齡婚姻與財產轉移的法律效力,司法實務判定的核心在於行為人進行法律行為當下的「意思表示能力」。由於戶政事務所人員證實王翁臨櫃辦理登記時能清楚應答,程序上係依法受理,這意味著家屬若欲主張婚姻無效或撤銷財產移轉,舉證難度極高。

依照《民法》第75條後段規定,除非能提出確切的醫療鑑定或診斷證明,證實王翁在簽署文件當下處於「無意識或精神錯亂」狀態,否則該法律行為在法律上仍具效力。

被誘騙的財產有辦法追回嗎?

此外,若涉及利用他人心智判斷力不足而取得財產,亦可能觸及刑事責任。除了大眾熟知的《刑法》詐欺罪外,若行為人係利用被害人辨識利害關係能力薄弱的情況而使其交付財物,則可能構成《刑法》第341條的「乘機詐欺罪」。

然而,此類刑事定罪同樣高度依賴醫療專業評估,必須確認被害人當時的認知功能確實已達法律上所謂的「智慮不足」。

誘騙失智患者的財產是否構成犯罪?

為了預防此類高齡財產糾紛,現行司法制度設有「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等防護機制。家屬若能及早經由法院裁定相關宣告,長輩往後的重大法律行為便須經由監護人或輔助人同意。

本案中王翁的財產移轉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最終仍須由司法機關綜合評估病歷紀錄、行為當下的意志表現以及相關證詞後方能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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