獄中度過餘生?黎智英遭重判20年 陸委會:以香港慘痛經驗為戒

by 黃 瑛琦

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9人,被依照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等罪被捕,今(9)日判決結果出爐,黎遭重判有期徒刑20年。法官認定他在「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案中扮演主腦,情節屬最嚴重的「罪行重大」,這項判決讓現年78歲的黎智英,恐怕會在獄中度過餘生,此判決更被視為香港民主與新聞自由的末日。

黎智英遭重判20年 李家超:伸張正義、大快人心

根據《BBC中文網》報導,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於2020年6月修正《香港國安法》、並由時任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公布後生效。同年12月,黎智英因涉嫌「國安法」被捕,遭指控違反「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等罪。

即便多國政府及人權組織均呼籲港府釋放黎,歷經多年審判,今日最終判決出爐,三罪皆成立,黎遭判處20年徒刑。雖然法庭接納黎智英的高齡、健康狀況與長期單獨囚禁等因素,最終仍裁定刑期須反映案件的「嚴重與重大性質」,其餘《蘋果日報》高層則分別被判處6至10年徒刑。

針對此案《香港經濟日報》指出,香港特首李家超稱黎智英罪行滔天、惡貫滿盈,被重判入獄是「彰顯法治,伸張正義,大快人心。」港府發言人也表示,會依法充公黎智英的罪行相關財產。

川普曾籲釋放黎智英

黎智英案成為《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最具指標性的司法判例之一。不僅全球密切關注此案,多國政府及人權組織也呼籲港府釋放,根據《BBC News》,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曾向記者表示「我已經就此事與習近平主席談過,並請求他考慮釋放黎智英。」《彭博》報導也指出英國首相施凱爾(Keir Starmer)日前訪中時,也曾提及會談論釋放黎智英一事。

各大人權組織也紛紛為黎智英聲援,像是保護記者委員會(CPJ)在判決後發出聲明,指出香港的法治已被徹底摧毀,「今天的判決是將香港新聞自由釘入棺材的最後一根釘子。」無國界記者組織(RSF)也發出聲明「香港的新聞自由在今天畫下句點。」

陸委會:以香港的慘痛經驗為戒

陸委會也針對此案,嚴厲譴責中共及港府假借國安名義打壓自由人權,應停止政治迫害,立刻釋放黎智英,並籲請國際社會警惕中共加速輸出極權的風險。陸委會更提到本案再次印證,在中共所謂的「一國兩制」下,香港基本法向港人承諾的自由權利形同具文,司法淪為政治打壓、清算異己的工具。最後,陸委會也提醒國人以香港的慘痛經驗為戒,守護得來不易的自由生活。

雖法官因其高齡、健康狀況及單獨囚禁等因素裁量減刑,但最終仍裁定須入獄20年,至少要等到90多歲才符合假釋資格。根據《美聯社》報導,黎智英抵達法院時,面帶微笑向支持者揮手致意,但在離開法庭後,表情變得嚴肅,被問及是否會上訴,他的律師僅表示無可奉告。

你可能會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