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最高法院日前裁定,總統川普(Donald Trump)引《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加徵關稅違法。川普隨即依照《貿易法》122條款,對全球強徵15%關稅,將在台灣時間今(24)日下午1時正式實施。對此,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今日在行政院記者會上說明,最高法院此項裁定並未影響美國《貿易擴張法》第232條款,因此台美投資合作備忘錄(MOU)所取得的關稅優惠待遇不受影響。
2072項豁免對等關稅受影響?
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已於2月中旬完成簽署,確立台灣對等關稅為15%不疊加,並適用232條款最惠國待遇,有2072項輸美產品豁免對等關稅。
先前我國與美方簽署的ART所豁免2072項產品中,農產品佔261項、工業產品佔1811項。經比較,美國實施新行政命令後,農產品僅230項維持豁免,另外27項對我國相當重要的專屬豁免,如蝴蝶蘭、火鶴、觀賞蛙等不在這一次新的豁免清單裡面;至於工業產品這一次的行政命令中,有1367項豁免,有444項不在這次的豁免清單,如藥用化學品、印刷品等。
行政命令變數多 載明ART未來不會更動
鄭麗君強調,行政命令有可能變動,不過雙方簽署ART所豁免2072項產品中,有1735項是載明在ART中,因此未來不論行政命令如何更動,對我國的豁免是不會更改。以茶葉、多數的航空器零組件,這一次在行政命令的豁免清單,未來有變動可能性,但像是原本在ART裡豁免的蝴蝶蘭、藥用化學品以及印刷品等,這一次就不在行政命令裡面豁免。
農業部長陳駿季也指出,若在122條款之下,全球豁免230項農產品,無提供任何國家保障豁免品項,對台灣也沒有任何專屬豁免品項,也就是包括蝴蝶蘭、火鶴花、觀賞蛙等無法享有原本的專屬豁免。以蝴蝶蘭為例,從0關稅變為15%,與主要競爭對手荷蘭相同。此外在新行政命令下,毛豆的關稅也變為15%疊加MFN,變成18.8%,相較於原本簽訂15%較不利。因此,若能維持台美簽訂的ART,對享有專屬豁免的產品較為有利。
雙方將持續磋商 確認後一併送交國會
此外,鄭麗君強調台美簽署的投資MOU已明確載明,包括汽車零組件、航空器零組件等產品的相關優惠關稅維持不變。若美方未來增加232條款調查項目,雙方將持續透過磋商機制,爭取相關優惠待遇,以降低產業面臨的不確定性與衝擊。針對未來可能公布的半導體與衍生品,台灣也已爭取豁免、適用最惠國待遇等條件,同樣影響不大。
最後,鄭麗君提到過去2天台灣已和美方展開聯繫,美方相關單位初步表示,正在研議後續作法,完成後將通知台灣等已簽署貿易協議的國家。
鄭麗君也承諾會積極和美方聯繫溝通,確保台灣取得最佳待遇。無論美國關稅政策如何變動,台灣核心目標不變,會持續為產業爭取最大利益。
原訂ART與今年1月簽署的MOU一併送交立法院審議,不過現在因為美國關稅政策出現重大變化,鄭麗君表示,相關後續程序仍待進一步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