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經營權之爭越演越烈,隨著5月21日股東常會逼近,牽動公司未來營運走向的董事全面改選,已成資本市場矚目焦點。今(10)日下午,中工召開董事會進行董事候選人審查,祭出震撼彈!決議將市場派寶佳陣營提名的候選人全數剔除;然而,寶佳早已提前向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雙方的經營權煙硝味已從檯面下的角力,正式升級為激烈的司法攻防戰。
寶佳祭「雙重法人」戰術,強打專業牌卻踩超額紅線
事實上,為了降低董事會審查剔除的風險,並極大化當選機率,寶佳陣營在此次董事提名中,採取了極具策略性的「雙重法人」提名戰術。其中,由大華建設與堡新投資共同提出的名單中,普董候選人網羅了現任大華建設董事長鄭斯聰、具備深厚法律背景的律師林文鵬、具財務金融專業的顏明宏以及建築師林秀芬;獨立董事則提名了會計師陳世洋、律師林鴻達與張盈智。而在另一份由佳峻投資提出的七人名單中,普董同樣包含了鄭斯聰、林文鵬,並加入李美惠、吳佩娟等人;獨董則提名了旺邦營造總經理郭明棠、眾博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許兆慶以及建築師曾尹芝。
從這兩份涵蓋營建開發、財務會計與法律專業的名單,可以看出寶佳刻意將核心戰將如鄭斯聰與林文鵬同時佈署於兩組提名之中。另有具備大型事務所與產業實務背景的專業人士入列,清楚傳達了市場派訴求強化公司治理、提升財務透明度與深耕營建本業的強烈決心。
然而,這樣的提名策略卻成了公司派反擊的突破口。這兩組名單扣除重複的人選後,合計提名的候選人高達12人,包含6席董事與6席獨董。相較於中工本次股東常會應選名額僅有4席董事、3席獨立董事,寶佳陣營的提名人數已經遠遠超過了法定席次。
中工引《企併法》重砲回擊,兩大律師直指「濫權」
面對寶佳的來勢洶洶,中工董事會並未退讓,反而在今日的審查會上,基於兩家外部獨立專業法律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給予市場派迎頭痛擊。
中工指出,佳峻投資、華建公司及堡新投資等特定股東,其提名方式違反了《公司法》與《企併法》之相關立法意旨及解釋。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第3項規定,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東,享有的提名權不得超過董事應選名額。中工強調,依《企併法》及《證交法》申報為「基於同一併購目的之共同取得人」的股東群體,為避免股東刻意分散持股來規避義務,在立法精神與法律實質上,這群共同取得人應該被整體視為「同一持股主體」,依法只能共同享有不超過董事應選名額之董事提名權。因此,基於提名人數嚴重超額,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第5項第3款規定,董事會依法應不予將其列入候選人名單。
為了強化決策的正當性,中工更引述兩大律師事務所的意見。鼎力法律事務所點出寶佳申報目的之矛盾,認為若容許其內部分別提出兩組名單,不僅會使共同取得股權的行使計畫產生重大矛盾,也很難想像這些共同取得人於股東會中究竟要如何具體行使表決權;明永聯合法律事務所更直指此舉屬「濫權行為」,若允許該持有主體透過操縱、分散其持股關係而重複提名,不僅無助於保障少數股東權益,反而淪為干預公司治理之經營權爭奪手段。
中工董事會表示,若放任這類多組提名參與選舉,極易遭其他股東糾舉而衍生「選舉無效」或「撤銷選舉決議」等嚴重法律爭議。因此「依法全數不予列入」的決策,完全是基於保護全體股東共同利益、確保股東會選舉效力不受違法瑕疵干擾,並展現堅定捍衛16萬名股東最大權益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