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芬普尼殘留量放寬6倍?食藥署駁謠言:本次調整為芬普寧

by 鄒 尚謙

國內致癌大豆沙拉油食安風暴尚未平息,網路社群上又瘋傳指稱政府開放毒蘋果的貼文。衛福部食藥署今(13)日發出聲明嚴正駁斥,強調本次修正蘋果殘留容許量的農藥為芬普寧,並非謠傳的芬普尼,兩者完全不同。食藥署強調,散播食品安全謠言或不實訊息已違反食安法,最高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萬元以下罰金,目前已彙整相關事證函送地方主管機關依法查處,並函請Meta公司儘速下架該不實貼文,防止錯誤資訊持續轉傳。

誤指殘留標準放寬6倍 官方澄清芬普寧非芬普尼

近日網路社群平台流傳不實貼文,指稱衛福部發布《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修正草案中,將蘋果的「芬普尼」藥殘標準從0.5ppm大幅放寬6倍至3.0ppm,更引述《美國化學會納米快報》內容,影射農藥會深入果肉層,即使徹底清洗仍可能存在,引發民眾對蘋果食用安全的恐慌。

食藥署食品組組長許朝凱對此強調,該篇貼文內容錯誤百出,食藥署本次真正修正的農藥成分為「芬普寧」(Fenpropathrin),絕非內容所指的「芬普尼」(Fipronil),兩者屬於完全不同的農藥成分,不應混為一談。

芬普尼在國內屬於環境用藥

針對農藥用途的差異,許朝凱進一步說明,芬普尼在國內其實是環境用藥,農作物早在過去就已經不准使用於農藥用途,因此網傳訊息指稱放寬芬普尼標準完全與事實不符。至於農藥「芬普寧」,很早以前就已經訂定在葡萄、蓮霧等作物的個別標準,這次的修正案是由跨國業者於111年提出申請增訂,依規定提供符合用藥規範的田間殘留試驗資料進行風險評估,主要是特別將蘋果從原本的「梨果類」類別標準中拉出來,比照葡萄與蓮霧訂定「個別標準」,此項調整符合國際做法且反映實際用藥狀況,並非所謂的放寬標準。

澄清絕無美國壓力與政治交換

食藥署聲明指出,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均是基於國內外資料、毒理資料、田間殘留試驗以及國人膳食攝取情形進行客觀的風險評估,背後並不存在所謂的美國壓力或政治交換,更與「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毫無關聯。

食藥署表示,針對此項不實說法,官方早在今年115年5月就已經大動作召開記者會嚴正駁斥,當時也發布了新聞稿,並持續透過官方臉書粉絲專頁「食藥署-食用玩家」公開澄清,主動向大眾說明正確的衛教資訊,未料近期網路又再度轉傳相同的不實臆測與影射。

函送事證要求社群平台下架 觸犯食安法刑事責任最高罰百萬

為了防止錯誤食安資訊在網路持續擴散,食藥署表示,將彙整臉書等社群平台上的不實貼文內容與相關事證,函送給所轄的地方主管機關依法進行查處,同時正式函請Meta公司依據其平台規範,儘速下架相關的不實謠言文章。

許朝凱指出,《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6條之1條文提醒,任何人散播有關食品安全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將涉及刑事責任,依法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呼籲民眾面對網路各類訊息,應秉持「不輕信、不轉傳、要查證」的三大原則,主動查核內容真偽,共同維護社會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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