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卓榮泰今(10)日於行政院院會聽取衛生福利部「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調增規劃報告,宣布長照3.0進一步強化中、重度失能者照顧及家庭支持。
新制自115年1月1日起追溯實施,符合資格的住宿式機構住民每月補助增加5000元,達15000元,全年最高可領18萬元;身心障礙者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也同步增加每月5000元,盼減輕家庭照顧及經濟負擔。
每月補助多5千元 全年最高18萬元
衛福部表示,為減輕中、重度失能者入住機構後的家庭照顧及經濟壓力,自108年起辦理「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並於112年起將全年補助額度由最高6萬元提高至12萬元,同時取消排富規定。
此次再進一步調高補助額度,符合長照需要等級4級以上,或持有身心障礙中度以上證明的住宿式機構住民,每月補助增加5000元,從原本10000元提高至15000元,全年最高由12萬元提高至18萬元。
補助適用的住宿式機構包括護理之家、精神護理之家、老人福利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榮民之家,以及長照服務機構等。
不過,112年1月1日前已實際入住並持續居住的既有住民,若未經評估或評估未達長照需要等級4級,仍依原方案規定,每月補助5000元。

身障住宿補助同步加碼 不用換軌就能多領
衛福部指出,新制另一項重點是擴大身心障礙者住宿支持。115年度或以前已核定領取身心障礙者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且持有身心障礙中度以上證明者,原有補助制度維持不變,另外還可申請每月5000元住宿費用補助。
換句話說,符合條件者不需要更換原有補助制度,就能獲得額外支持,也可減少制度轉換衍生的補件、資料查調及等待時間,讓補助銜接更順暢。
改為「按月認列」 補助更快到位
補助認列方式也同步調整,從原本「按年累積」入住達180天、符合條件後一次核發,改為「按月認列」。
新制下,只要當月實際入住天數達該月日曆天數二分之一以上,即可認列1個月補助;地方政府則分上、下半年進行2次檢核及撥付,縮短補助等待時間。
此外,115年度另設有過渡保障,曾於114年度核定領取12萬元補助者,只要115年1月至8月累積入住達180天,該期間一律核給12萬元,9月起再依新制按月認列。至於115年度實際申請及作業時程,將由衛福部另行通知地方政府。

估10.5萬人受惠 調增方案編列166.17億元
針對方案受惠人數及經費,衛福部次長呂建德指出,目前我國65歲以上高齡人口約477萬人,其中失能率約16.47%、失智率約7.99%;此次調增方案編列經費166.17億元,預計約有10.5萬人受惠。
衛福部表示,本次調整是長照3.0強化「中重度照顧支持」及「家庭支持」的重要措施,透過提高補助額度、擴充身障住宿支持及加快補助核發,讓需要24小時照顧的民眾獲得更實質的協助,也降低家庭長期照顧所面臨的經濟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