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所長疑私售「瘦瘦針」 775支無處方流出、市值恐逾1100萬

by 鄒 尚謙

台南市新化區衛生所遭查出購入780支俗稱「瘦瘦針」的GLP-1受體促效劑注射劑,其中775支竟未憑醫師處方箋供應,市值恐逾千萬元。食藥署藥品組簡任技正劉佳萍表示,食藥署今年主動分析藥品追溯追蹤申報資料,3月3日就已將異常流向資料提供地方衛生局查核,其中即包括新化區衛生所;台南市衛生局調查後,認定775支未憑醫師處方供應,依《藥事法》裁罰10萬元,後續仍將持續追查藥品流向及相關違規情形。

食藥署3月掌握異常資料

劉佳萍表示,為加強GLP-1受體促效劑注射劑的流向及使用管理,食藥署自113年起即與地方衛生局合作辦理專案稽查。114年10月起,更進一步將GLP-1受體促效劑注射劑納入藥品追溯追蹤管理品項,要求藥商依法按月申報藥品流向資料。

到了今年,食藥署再擴大查核範圍,主動分析藥商申報資料,以掌握異常流向,並於3月3日將相關資料提供各地方衛生局進一步查核,其中就包括台南市新化區衛生所。

台南市衛生局也表示,本案基於藥品安全管理及風險監測,主動針對轄內醫療機構及衛生所進行藥品流向及使用情形查核。

780支只剩5支 775支無法提出相應處方

經查,新化區衛生所自2025年7月起,以衛生所名義向藥商採購相關藥品共780支。台南市衛生局今年5月及6月2度前往查核藥品採購、庫存、處方及使用情形,現場僅剩5支,其餘775支無法提出相應醫師處方箋。若以目前瘦瘦針每支市價約8000至15000元粗估,775支藥品對應的市場價值約達620萬至1162.5萬元。

劉佳萍表示,經台南市衛生局查核,775支相關藥品未憑醫師處方箋供應,已依違反《藥事法》第50條第1項及第92條第1項規定,裁處10萬元罰鍰。

另涉病歷製作問題 移送醫師懲戒及考績會

除了藥品流向問題,台南市衛生局也查核醫師執行業務及病歷製作情形。依《醫師法》第12條規定,醫師執行業務應製作病歷,並簽名或蓋章及註明執行日期;違反者依同法第29條,可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台南衛生局表示,本案涉有違反相關規定情形,將依法裁處,並移送醫師懲戒委員會及考績會進行懲處審議。此外,台南市政府政風處查認,本案疑涉及違反法令而使自己或他人獲利,目前已移請法務部廉政署調查。

「瘦瘦針」均屬處方藥 食藥署續追異常流向

劉佳萍提醒,GLP-1受體促效劑注射劑均屬醫師處方藥,民眾必須經醫師診察及專業評估後,再依處方及醫囑使用。

食藥署強調,後續仍會持續運用藥品追溯追蹤申報資料分析異常流向,並加強與地方衛生局合作查核,如發現違規情事,將依法查處。民眾切勿透過非正規管道購買或自行施打,以免因使用不當或藥品來源不明而危害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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