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惠全球AI浪潮及科技產業升級趨勢,帶動長線資金進駐台股基金,據投信投顧公會統計今年以來至9月底,台股共同基金整體規模翻倍成長,規模最大的配息型台股共同基金「元大台灣高股息優質龍頭基金(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且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更突破千億大關,凸顯長期投資熱度。
據投信投顧公會資料,今年以來至9月底台股共同基金規模成長125.7%,138檔中有3檔規模已逾千億,元大台灣高股息優質龍頭基金(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且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規模達1,046.9億,今年以來報酬率146%為同類型第一,大型共同基金透過主動選股,依然能追求超額報酬。
據投信投顧公會統計,元大投信旗下共9檔台股主動共同基金,今年以來至9月整體基金規模成長143%,每月申購金額、定期定額扣款金額則分別成長138.4%、46.5%;據Lipper統計,今年以來平均績效達120.5%。
元大台灣高股息優質龍頭基金(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且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為台灣首檔結合月配息、年終配息及收益平準金的台股基金,提供投資人兼顧現金流需求、長期資本增值機會。
元大投信表示,近期包括中經院看好AI需求將帶動出口、投資及消費的正向循環,再度上調2026全年經濟成長率至10.35%;產業方面,台積電於第二季法說會上修全年資本支出至600億至640億美元,聚焦先進製程、封裝與海外擴產,定調AI成長前景,產業生態系持續成長有利主動選股表現空間。
元大投信提醒,台股主動共同基金為積極掌握市場趨勢,由基金經理團隊依專業判斷彈性選股,以追求報酬表現,可能出現類股相對集中之配置,波動度可能較大盤為高,投資前應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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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配息不代表基金實際報酬,且過去配息不代表未來配息;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本基金配息可能由基金的收益平準金中支付。任何涉及由收益平準金支出的部份可能導致原始投資金額減損。收益平準金係指本基金成立日起,計算日之每日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中,相當於原受益人可分配之收益金額。本基金持股之股利配發時間及金額視個別企業而定。
本基金I類型受益權單位僅限符合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四條規定之「專業投資機構」或「符合一定財力或專業能力之法人」始得申購。I 類型受益權單位之申購,僅得向經理公司為之。
每月分配收益(評價日為 1 至 12 月每月最後日曆日):本基金配息型受益權單位可分配之收益,係指以本基金配息型受益權單位投資於中華民國境內所得之現金股利、利息收入、已實現股票股利、子基金收益分配及收益平準金等收入扣除應負擔之費用後之可分配收益且不需扣除已實現及未實現之資本損失。
每年度分配收益(評價日為每年最後日曆日):本基金配息型受益權單位可分配之收益,係指以本基金配息型受益權單位投資於中華民國境內所得之已實現資本利得扣除資本損失(包括已實現及未實現之資本損失),並扣除應負擔之費用後之可分配收益。經理公司認為有必要(如市況變化足以對相關基金造成影響)可適時調整收益分配金額,惟本基金配息型受益權單位可分配收益,於經理公司決定收益分配金額後,若有未分配收益得累積併入以後之可分配收益。
經理公司得依本基金收益之情況自行決定當次分配之金額或不分配,故每次分配之金額並非一定相同,亦不保證每一年度必定配息或一定之配息率。
投資人投資本基金R類型受益權單位應注意事項:
1. 投資人申購前應瞭解本基金所發行之各類型受益權單位,分別為A類型受益權單位、B類型受益權單位、I類型累積級別受益權單位、I類型配息級別受益權單位及R類型受益權單位。R類型受益權單位申購人於扣款成功後即可享有經理費優惠及免收申購手續費。連續成功扣款24個月(含),可享有指定基金銷售機構所銷售之基金免收手續費優惠。
2. 本基金R類型受益權單位之申購方式,係指投資人透過與指定基金銷售機構約定以每月定期定額方式扣款,且每筆扣款金額不低於新臺幣參仟元,並依其與經理公司約定格式提出本基金R類型受益權單位申購者,最高申購金額上限為新臺幣壹拾萬元(含)。
3. 本基金R類型受益權單位申購人須同意與指定基金銷售機構約定,自申購人指定首次扣款日起,須定期扣款連續成功24個月(含),且於該期間定期定額申購約定,若因申購人申請停止扣款、扣款失敗、申請全部或部分買回或申請變更扣款日期等情事,視為扣款不連續,則自前述任一情事發生日起6個月內,得受理同一申購人提出本基金R類型受益權單位之申購申請。相關申購規則依經理公司或其指定基金銷售機構之官網說明辦理。投資人應依本身投資理財規劃審慎考慮,自行判斷選擇投資R類型受益權單位或其他各類型受益權單位。
4. 投資人辦理本基金R類型受益權單位申購或買回時,應特別注意:(1)為避免扣款失敗,應自行留意申購款項最後存入指定金融機構時限,即於指定扣款日之前一營業日下午3:30前,應完成申購款項確實存入扣款帳戶。(2)R類型受益權單位可以變更扣款金額,但不能變更扣款日期,如R類型受益權單位約定之定期定額扣款日不同,則每筆約定分別獨立,且每一扣款日僅能成立一筆扣款約定。(3)R類型受益權單位受益人逾24個月(含)連續扣款成功後,如申請停止扣款、扣款失敗、申請全部或部分買回,始不影響原定期定額之扣款約定。
5. 本基金R類型受益權單位之定期定額約定,與勞工退休金條例之勞工每月自願提繳退休金無關,投資人係以自有資金定期定額投資本基金,應自負盈虧,且無稅賦優惠。
本基金收益分配主要來自於「高股息優質龍頭」企業發放的現金股利於累積一段期間後,分為12個月,每月分配給投資人。另每月之收益分配係以本基金B類型受益權單位投資於中華民國境內所得之現金股利、利息收入、已實現股票股利、子基金收益分配及收益平準金等收入扣除應負擔之費用後之可分配收益且不需扣除已實現及未實現之資本損失。每年度分配收益(年終配)係以本基金B類型受益權單位投資於中華民國境內所得之已實現資本利得扣除資本損失(包括已實現及未實現之資本損失),並扣除應負擔之費用後之正數餘額為可分配收益,如無正數餘額時將不予分配,經理公司得依本基金收益之情況自行決定當次分配之金額或不分配,故每次分配之金額並非一定相同,亦不保證每一年度必定配息或一定之配息率。。經理公司認為有必要(如市況變化足以對相關基金造成影響)可適時調整收益分配金額,惟本基金B類型受益權單位可分配收益,於經理公司決定收益分配金額後,若有未分配收益得累積併入以後之可分配收益。B類型受益權單位之任一受益人應得之分配金額為新臺幣伍佰元(含)以下者,受益人(除基金銷售機構以自己名義受託申購基金專戶、特定金錢信託專戶、財富管理專戶或壽險公司透過投資型保單等方式為投資人申購本基金者外)同意授權經理公司得以該收益分配金額再申購本基金B類型受益權單位作為當期收益分配之給付方式,該等收益分配金額再申購本基金之申購手續費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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