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緊縮免役門檻》扁平足不用當兵走入歷史 身高、BMI、高血壓標準一次看

by 秦 宛萱

藝人閃兵案延燒,讓國人關注台灣免役門檻是否過於寬鬆。國防部日前預告修正「體位區分標準修正草案」,針對體重過重、身高過高或過矮,以及高血壓等項目大幅緊縮免役標準。

國防部指出,目前台灣役男免役率高達16%,遠高於亞洲徵兵國家,如新加坡、南韓,且考量醫療科技進步,部分疾病已能有效治癒或控制良好,因此通盤檢討標準,以符合國家政策及兵役公平。

體位標準大翻修 替代役首度分AB兩級

此次體位區分標準進行了全面性的大修,在總計193項次中,高達180項次被修正。修法除了重新劃分常備役和免役體位標準外,更考量到替代役因單位不同,服勤性質有明顯差異,因此首度將替代役體位細分為A級與B級。

為配合義務役一年役期,針對經體檢或複檢後,體位仍未確定的役齡男子,治療觀察期也由現行的六個月,延長修正為一年。

此外,修法也明確增列,若役男不提供相關佐證資料,導致無法獲得正確體位判定結果時,將會直接進行體位判定,以避免程序延宕。

「胖子」免役門檻暴增 BMI需超過45

在BMI值(身體質量指數)的判定上,免役門檻被大幅拉高,使「胖子」想閃兵變得更為困難。

原本免役體位的標準是BMI值小於15或大於35;修正後,免役體位條件被嚴格設定為BMI值必須大於45。

若以身高170公分的役男為例,在現行規定下,體重只要超過101.3公斤即可免役,修法通過後,免役門檻將大幅上修至130.2公斤。

刪除身高上限 144公分才免役

身高標準的修訂亦同步收緊了免役範圍,同時放寬了常備役體位的上限。

過去免役體位包含身高大於等於196公分或小於等於154公分;修正後,免役體位僅剩下身高小於等於144公分。

常備役體位原為158公分至195公分,修正後下限調整為只要身高大於等於150公分即可服役,並刪除身高上限。

至於身高在145公分至149公分之間的役男,則會被判定為替代役A級體位。

高血壓「閃兵」時代終結 須器官病變才免役

針對日前多位藝人涉及偽造高血壓病史「閃兵」的爭議,修法對此類疾病的判定標準進行了嚴格修正。

未來,役男必須是中度以上高血壓,並同時併發實質器官病變,如心臟肥大、腎病變或週邊血管病變等,或患有肺動脈高血壓且併有後遺症者,才能判定免役。

若僅為中度或重度高血壓,但經治療後沒有實質器官病變的,則分別判為替代役A級和B級,常備役體位則維持輕度高血壓標準。

同時,為杜絕造假,草案規定,中度及重度高血壓患者在測量時,應住院一至三天,接受24小時連續血壓紀錄。

扁平足不用當兵走入歷史

過去,扁平足只要足弓角大於168度即可獲判免役;在新制中,足弓角大於168度者將改為服替代役A級。

同時,常備役體位的標準也相應放寬,從原本的足弓角小於等於165度,修正為足弓角小於等於168度。

此外,部分過去可免役的足部畸形,如重度拇趾內、外翻併外生骨疣或拇囊炎者,以及空凹足,也從免役改列為替代役B級體位。

你可能會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