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歲以上長者健保費中央出 3大醫團今齊發聲

by 鄒 尚謙

《老人福利法》第22條修正案三讀後,立法院已於10月27日咨請總統公布並送達行政院,行政院最晚須在11月6日前決定是否提出覆議或副署。醫事團體近日接連表態,中華民國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認為,長者照顧應回歸實際需求,不能因擴大保費補助排擠醫療資源;職能治療師公會全聯會也指出,健保永續不能長期靠醫療專業「折價」支撐,重大福利政策應有穩定財源及醫療提供者實質參與。

修法進入關鍵期 行政院最晚11月6日前決定

立法院10月16日三讀通過《老人福利法》第22條修正案,規定65歲以上長者,最近1年綜合所得未達所得稅申報標準,或適用稅率未達20%者,健保費由中央主管機關全額補助。條文10月27日正式移送後,行政院目前進行法理與財務評估,最晚須在11月6日前決定是否提出覆議,或由行政院長副署後呈請總統公布。

面對修法可能帶來的長期財政影響,中華民國職能治療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表示,政府保障長者就醫權益、減輕負擔方向值得肯定,但長者真正需要的不只是每月保費減免,而是在疾病、退化及失能時,有足夠且高品質的醫療與復能照護。

職能治療師:健保長期「1元服務拿不到1元」

職能治療師公會全聯會指出,現行健保支付標準多年未充分反映人事、水電、租金、醫材及設備等成本,過去醫療點值甚至經常低於0.9元,等於提供價值1元的醫療服務,實際健保給付可能不到0.9元。

以職能治療為例,功能評估、復健介入與功能訓練都高度依賴專業人力及服務時間。全聯會擔心,若新增大規模保費補助卻沒有穩定財源,可能排擠醫療人員待遇、支付標準調整、新醫療技術及基層醫療量能等資源。

全聯會要求,建立常態化政策對話機制、提出明確且可持續財源,並全面檢討健保支付標準及點值折價問題。

牙醫全聯會:幾乎等同65歲以上全面免健保費

牙醫全聯會則直接表態反對目前修法內容。牙醫全聯會指出,綜所稅率達20%,年所得約需133萬元以上,多數65歲以上長者都低於門檻,因此本案實質效果接近「65歲以上全面免健保費」。

牙醫全聯會認為,所得稅率未必能反映長者實際經濟能力,退休金、免稅所得、租金或股利等都可能使課稅所得偏低,若以此作為排富標準,可能把財務壓力轉移到年輕世代。

牙醫全聯會指出,近10年健保醫療費用成長超過6成來自65歲以上族群,若每年數百億元補助缺乏額外穩定財源,可能影響健保總額成長、醫療點值、醫療人力、急重症及偏鄉醫療資源。

護理全聯會:免健保費卻可能少了其他弱勢保障

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則支持行政院依法嚴正把關,並特別提醒另一項風險:修法擴大健保費補助,卻刪除原條文對無力負擔部分負擔及健保未涵蓋醫療費用長者的補助規定。

護理全聯會指出,即使免繳健保費,若長者仍無力支付部分負擔、必要自費醫療或失能後照護費用,就醫困難仍然存在,因此政府應保全相關補助法源、預算與申請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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