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教師過勞死、職場霸凌證人 監院糾舉琉球國中校長:速調離現職

by 秦 宛萱

屏東縣立琉球國民中學校長蘇傳桔,遭監察院指出在任職期間,不僅未盡到保護責任,導致校內一名代理教師因過勞猝死,事後竟還對出庭作證的教師進行職場霸凌,公然影射對方「作偽證」,甚至訂下不可能的通勤要求折磨教職員。

監察院認為,蘇傳桔違失情節重大,已不適任現職,日前通過糾舉案,要求屏東縣政府急速將其調職處理。

代理老師日操11小時猝逝

這起事件源於2020年,琉球國中一名莊姓代理音樂教師(A師)因主動脈剝離猝死於宿舍。根據法院判決,A師每天清晨7點到校,一路忙到深夜10點,除了班導師業務,還得兼顧直笛隊訓練及課後輔導,甚至被派往鄰近國小義務授課,平均每日工時超過11小時。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認定,A師的死與長時間加班產生的負荷有強烈相關性。監察院調查後更發現,蘇傳桔身為校長,對於教師的高風險工作量未採取預防措施,事後卻僅稱「肯定老師努力」,顯見其未盡到雇主應有的保護責任。

校長竟公然抹黑出庭證人

令人心寒的是,當A師家屬提起司法救濟時,蘇傳桔竟對出庭作證的B姓教師展開報復。他多次在校務會議及致全體同仁的公開信中,影射證人「提供不實證詞」、「作偽證」,甚至洩漏監察院調查中的機密資訊,企圖營造對證人不利的敵意環境,構成職場霸凌。

屏東縣政府的調查亦證實霸凌成立,認為蘇傳桔的行為已嚴重侵害司法公正與教師權益。

離島土皇帝?強逼趕早班船、要求住校

監察院更揭露,蘇傳桔的管理作風極其荒唐,他要求居住在台灣本島的老師必須在上午7點20分前到校,但從小琉球最早的船班抵達後加上路程,根本不可能在準時抵達。

同時,蘇傳桔還在校內自訂準則,要求教師每週必須住校至少2天,顯無期待可能性並與比例原則 不符,變相侵害教師工作權。

監察院認定不適任要求急速撤換

監察院指出,蘇傳桔自任職以來,強勢領導且缺乏團隊溝通,衍生諸多爭議並持續戕害師生權益。儘管屏東縣政府先前僅要求其請事假配合調查,但監察院認為蘇傳桔已明顯不適任校長職務,為避免損害擴大,必須採取急速處分將其調離現職。

代理教師工會也嚴正呼籲屏東縣政府,立即依相關法規,依法調離蘇校長現職,並清楚說明後續處理時程與原則,全面檢討校長監督、過勞防治與職場霸凌防治機制,避免再發生教師過勞死憾事,教師的生命,不應成為「制度失靈」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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