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盒警示圖文放大至50% 3/22起正式上路 若違規最高可罰500萬

菸害防制法新法即將在明(3/22)日滿一週年,其中菸盒警示圖文至少佔50%的新規上路緩衝期一年將至,將開始正式實施。國健署提醒製造及輸入業者,若違規最高可處500萬罰鍰。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2024/03/20 15:48
菸盒警示圖文由原本的35%提高到50%,新規上路緩衝一年將至,3月22日起正式實施。圖/國健署提供

菸害防制法新法即將在3月22日滿一周年,其中菸盒警示圖文至少佔50%的新規上路緩衝期一年將至,將開始正式實施。國健署已通知各地方政府衛生局加強查緝,若經查獲違規情形,將處菸品製造或輸入業者最高500萬元罰鍰,並令其限期回收或退運,且按次處罰;販賣者最高處5萬元罰鍰,提醒製造或輸入業者及販賣業者切勿以身試法。

煙害防制法新法第9條第2項及第3項之標示規定、第29條第1項第3款之製造或輸入業者違規罰則及同條第3項之販賣者違規罰則,明確指出菸盒上健康警示圖文及戒菸相關資訊之標示面積,不得低於其最大正面及反面明顯位置處50%。

國健署表示,修法前菸盒警示圖文標示面積僅規定不得低於35%,雖符合世界衛生組織(WHO)菸草控制框架公約(FCTC)第 11 條實施準則建議不小於30%規定,但根據加拿大癌症協會(Canada Cancer Society)2021年報告顯示,全球有166個國家規定菸盒包裝標示警示圖文,其中警示圖文面積大於或等於50%者有122個國家及地區(約占73%),而我國通過修法擴大菸盒警示圖文面積為50%,已逐步跟上全球趨勢。

國健署菸害防制組長羅素英表示,如今政策緩衝期一年即將屆滿,但在實地訪查販賣商家時發現,在傳統雜貨店、檳榔攤、大賣場等處仍有部分違規產品。她提醒業者們,新規將於今年3月22日開始正式施行,請業者遵行規定,若違規最高可處500萬罰鍰。

國建署長吳昭軍表示,已協同各地方政府衛生局,加強對市售菸品之查緝工作,若經查獲違規情形,將處菸品製造或輸入業者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回收或退運,且按次處罰;販賣者則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且針對製造輸入業者違法除罰鍰外,將並令其限期回收或退運,且按次處罰,提醒製造或輸入業者及販賣業者切勿以身試法。

國健署提醒,吸菸不僅導致吸菸者本身肺癌口腔癌心血管疾病、眼睛病變、性功能障礙等疾病風險增加,且二手菸、三手菸還會影響到朋友家人及非吸菸者的健康。而透過菸盒上較大的警示圖文,可以提高民眾對吸菸所造成健康負面影響的認知與警惕,促使減少使用菸草的一種極具成本效益的方法,並賦予業者責任告知公眾危害。

國健署並呼籲,民眾不使用、不購買違法產品,若發現違反菸害防制法之情形,可檢附具體事證,就近向所在地衛生局或以市內電話撥打菸害諮詢及檢舉免付費專線(0800-531531)予以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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