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滑板車可以買上路卻不合法 交通部:上路指引最快年底上路
近年,台灣的道路上多了許多新型態交通工具,如電動輔助自行車、微型電動二輪車,以及日益受到年輕族群歡迎的電動滑板車,甚至寵物電動車都上了道路。
然而,這些新型交通工具,雖然在市面上大肆販售,但各縣市幾乎沒有公告合法行駛路段,實質上仍處於「全面禁止」的灰色地帶。
交通部表示,已請運研所研擬電動滑板車上路辦法的指引,預計今年底前將送至地方政府參考,最快有望於今年底實施上路。
電動滑板車實際上屬於禁止狀態
2022 年 4 月三讀通過修法,已將「個人行動器具」(包括電動滑板車)正式納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69 條,定位為「慢車」的一類。然而,法條通過至今,仍停留在「原則禁止、例外開放」的架構。主管機關遲未能公布實施日期,導致民眾與業者陷入僵局。
消基會今(27)日召開記者會指出,由於「其他慢車」的管理權責賦予地方政府,但地方政府礙於安全性等考量,遲遲未訂定出相關法規。使得電動滑板車實質上處於全面禁止的狀態,而商店與電商平台卻持續銷售,且「未明確提醒『不得上路』」。消費者誤以為購買即可使用,一旦上路即成為潛在違法者。
行人與新型交通工具使用者成「弱中之弱」
法規的遲滯直接造成事故發生時,責任歸屬與求償困難。消基會舉例,2022年高雄一名大學生購買電動滑板車通勤,於一般車道遭公車擦撞。由於高雄市未公告開放滑板車合法行駛路段,警方依「慢車不得上路」規定對學生開罰 1200 元。
更嚴重的是,大學生因為肇事責任難以釐清,最終「無法向保險公司或對方求償」。凸顯法條已修、卻未訂實施日期的落差。
此外,在 2024 年台北市松山區也發生上班族騎乘電動滑板車上人行道,撞傷長者的事故。警方僅能依「慢車不得上路」開罰 1200 元,受害家屬質疑:「既然禁止上路,為什麼商店可以隨意販售?」這暴露了「銷售與管理規範嚴重脫節的現象」,也讓民眾安全淪為個人風險。
消基會強調,法規空白與管理遲滯已讓行人和新型交通工具使用者成為馬路上的「弱中之弱」。
消基會籲借鏡日本、與民間合作
消基會指出,相較於台灣,日本在 2022 年同步修法後,已於一年內完成制度落地。日本不僅明確規範了速限、燈光、安全帽與使用範圍,還結合民間團體在租賃平台上強制標註法律規範。
因此,消基會要求主管機關應明確納管電動滑板車,並借鏡日本:建立「過渡期+民間合作」模式,以最快速度完成法規落實與執法規範。消基會同時建議,應強化設備稽查、建置連續性自行車道,並全面推動交通安全教育宣導。
交通部:上路指引最快年底前實施
交通部回應,一直以來都有與地方政府討論電動滑板車管理事宜,然而,地方政府基於安全性考量遲未訂定相關法規。
為打破僵局,交通部近期將請運研所推出「電動滑板車上路辦法應遵守的指引」,提供給地方政府參考並轉化為可規定的辦法。交通部預估,該指引將在今年底送至各地方政府,因此最快今年底有望實施。
交通部提醒,在相關法規尚未實施前,包含電動滑板車等新型態交通工具仍無法在「道路」上行駛。違規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69 條第 5 項規定,處 1200 元以上、3600 元以下罰鍰。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不少大學引進電動滑板車,提供學生租借移動,由於這類封閉場所不屬於交通法規規範的「道路」範圍,因此並無違法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