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壇】中藥販賣權之爭/專業護欄與產業存續何者為先?

藥師的訴求並非全然無理,但若僅以排他條款鞏固專業地位,卻未同步完善監管機制與報酬誘因,用藥安全終究只是紙上談兵。

盧俊瑋(皮膚科助理教授)
2025/05/08 09:25
藥師團體4日上凱道抗議中藥販售業新令太過寬鬆「買藥如買菜」,要求衛福部撤回解釋令,堅守藥事專業、守住用藥安全底線。示意圖/擷自TVBS新聞網

3月18日,衛福部發布《藥事法》第103條第2項後段的新解釋令「凡國內大學中藥或生藥相關科系畢業,修畢35個中藥核心學分並於中藥商實務歷練一年者,可登記為中藥販賣業藥商。」藥師公會認為這是「開後門」,5月4日號召5000名藥師走上凱達格蘭大道,高喊「捍衛專業、決不退讓。」

法律定位成為攻防焦點

衛福部說明,新解釋令只涉及中藥材與非處方中藥製劑之販賣,嚴禁調劑,符合法條授權;藥師則主張,任何藥品都需經過藥師國考把關,否則即屬違憲。

產業凋零與人力斷層

官方統計指出,中藥商家數自2005年的10585家跌至 2024 年的7478家,減幅近3成,且僅有3.97%藥師進入中藥界執業,若完全倚賴藥師,中藥行恐在10年內斷鏈,為此,衛福部採行「學分加實習」的過渡方案,以免產業快速消失。

據統計,中藥商家數自2005年的10585家減至 2024 年的7478家,減幅近3成,若無適當因應措施,中藥行恐在10年內斷鏈。示意圖/台北市商業處官網

用藥安全的實證風險

重金屬、農藥殘留與偽品一直是中藥供應鏈痛點,藥師強調中藥與西藥交互作用複雜,但民眾卻常將「補藥」視為食品,缺乏藥害意識,這些疑慮確有科學根據,不過,販賣與調劑風險層級不同,零售自購的安全更取決於抽驗與教育,而非販售者頭銜。

獨佔未必最安全

日本於2009年設立「登録販売者」制度,透過國考讓非藥劑師管理第二、三類 OTC 漢方成藥,藥劑師則專責風險較高的一類,中國大陸採行「中藥師」與「執業藥師」雙軌分流,可見關鍵在於考核與監管強度,而非單一職類壟斷。

利益與公益的交織

藥師的安全訴求有其正當性,但維護市場獨佔亦屬經濟考量;中藥商面臨高齡化與傳承困境,若門檻過高,傳統產業恐再衰退,這並非單純公益與貪婪的對立,而是專業安全與文化經濟兩種公益敘事的碰撞。

中藥也是藥,且中、西藥交互作用複雜,但民眾卻常將「補藥(中藥)」視為食品,缺乏藥害意識。示意圖/shutterstock

前瞻改革路徑

1.立專章國考:比照日本「登録販売者」,以國考加年審取代學分制。

2.分級付費:將中藥調劑納入健保或自費服務費,創造藥師投入誘因。

3.風險監測公開化:擴大批次檢驗與不良反應通報,讓制度成效可被驗證。

4.政策試辦與評估:先針對高風險品項試行藥師專售,其餘乾貨開放給合格中藥商販售,循證調整。

藥師訴求並非全然無理,但是倘若僅以排他條款鞏固專業地位,卻未同步完善監管機制與報酬誘因,用藥安全終究只是紙上談兵。

臺灣真正需要的,是建立以科學證據為基礎的清晰分工制度,並透過可驗證的監管成效確保公共利益,凡通過嚴謹制度考核者,即應享有相應的權利與應負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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