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邀醫界專家背書 力拼再生醫療雙法通過

再生醫療雙法21日將在立法院進行黨團協商,為此衛福部18日下午特地召開記者會,希望澄清外界對部分條文的疑慮,也希望藉由醫界專家的背書,讓再生醫療雙法順利闖關。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2023/04/19 06:56
再生醫療雙法拼立院闖關,衛福部邀醫界專家背書釋疑。圖/shutterstock

「再生醫療法」和「再生醫療製劑條例」草案(併稱再生醫療雙法)即將在21日進行立法院黨團協商,但仍有部分條文保留,衛福部18日下午特地召開記者會說明,邀請醫界專家背書,希望澄清外界對這些條文的疑慮,並希望能透過雙法推動國內再生醫療技術產業發展。

有鑒於再生醫療領域已於全球蓬勃發展,國際間陸續有再生醫療製劑核准上市,衛福部為增進病人接受先進治療可近性,兼顧台灣醫藥生技產業發展,在2018年擬出「再生醫療法」及「再生醫療製劑條例」草案。再生醫療雙法已於今年3月底完成初審、送出委員會,將在4月21日進行黨團協商,處理保留條文及附帶決議。

衛福部18日也特地舉行「再生醫療雙法草案」記者會,並邀請中研院基因體研究中心研究員沈家寧、亞東醫院副院長張志宏、台北榮總研究部主任邱士華等醫界專家共同出席。

衛福部18日舉行「再生醫療雙法草案」記者會。圖/翻拍自衛福部臉書。

衛福部長薛瑞元表示,再生醫療法及再生醫療製劑條例,分別是醫療法及藥事法的特別法,特別法中沒有規範到的,會回歸醫療法及藥事法處理。他希望透過法律制定推動國內再生醫療的技術發展,讓再生醫療技術發展可以有序管理,確保民眾健康:也是因為目前出現一些亂象,需要法律與以規範,避免一些假藉再生醫療的行為,減少民眾因為不熟悉、不理解而接受不正當的醫療或非醫療行為。

衛福部長薛瑞元表示,希望透過法律制定推動國內再生醫療的技術發展,讓再生醫療技術發展可以有序管理,確保民眾健康。圖/翻拍自衛福部臉書。

薛瑞元並指出,外界對於再生醫療雙法存有錯誤資訊,其中對於外界質疑再生醫療法草案內容不需經人體試驗,可能導致缺乏管理和氾濫,他認為這是非常不恰當的說法,因為無論是現行的特管辦法或未來的再生醫療法,再生醫療製劑製造一定要完成人體試驗及臨床試驗,才可申請登記、臨床使用,申請也不一定會通過,但只要沒做完人體臨床試驗,申請就一定不會被接受,但由於這些患者有迫切性醫療需求,因此臨床試驗條件和一般藥品不太一樣。他認為,未來完成再生醫療雙法後,要求甚至會更加嚴謹。且申請不代表一定會通過,

醫事司長劉越萍也補充說明表示,再生醫療法通過後管理強度會提升,而現行開放細胞治療的6項目(自體CD34+selection周邊血幹細胞、自體免疫細胞、自體脂肪幹細胞、自體纖維母細胞、自體骨髓間質幹細胞、自體軟骨細胞)已有424件申請,核准212件,是經過嚴格審核的,並不是有申請就會通過。

另外針對「再生醫療製劑條例」草案有附款許可制度,食藥署長吳秀梅表示,該條例是為了強化全生命週期管理,提升民眾新興藥品可近性,如果必須等到三期試驗通過才能申請,考量危及生命或嚴重失能疾病,可能緩不濟急,但還是一定要通過二期試驗,並且執行療效試驗,也將會規劃再生醫學諮議小組以及再生醫療審議會兩階段把關。

劉越萍並表示,現行醫療法規範下,非醫療機構執行再生醫療,將以密醫罪處30到150萬元罰金;未來再生醫療法通過後,管理強度更高,除了密醫罪之外,針對機構也會處20萬到200萬元,並可公布機構名稱,制度更完善。

吳秀梅也指出,再生醫療製劑臨床試驗核准狀況,目前細胞治療共87件,其中6件已進入第3期臨床;基因治療33件,13件為第3期臨床。薛瑞元則指出,再生醫療跟傳統臨床試驗不同,第一是醫學倫理上執行有疑慮,再者要找到可以適用的案件並不多,要等到有一、兩百人的試驗可能要等到十年才可收案。而再生醫療製劑條例草案共23條,建構健全再生醫療製劑全生命週期管理法規環境,促進產業發展,相關管理機制、罰則都會更完整。

您已成功複製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