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醫療技術日新月異,台灣癌症五年存活率已提升至6成以上,癌症逐漸轉向可長期共存的慢性疾病,然而「存活」之後如何重返社會卻成了制度盲區。癌症希望基金會執行長蘇連瓔指出,自2003年《癌症防治法》公布以來,政府雖逐步強調提升生活品質,但最關鍵的「就業支持」卻始終未納入國家癌症防治計畫中,就會不斷出現像是青壯年病友抗癌成功、重返職場時卻處處碰壁的困境。
資深工程師抗癌成功後 返回職場遭資遣
現年42歲的卵巢癌病友白小姐,原為一名專業的資深工程師,在抗癌治療期間仍展現強大意志力,努力兼顧繁重的工作與療程。然而,當她好不容易完成階段性治療準備返回職場時,公司卻以業務緊縮為由,片面將其列入裁員名單,並拒絕任何復職後的職務調整溝通,要求她立即決定是否接受資遣,最終迫使她無奈離職。
在重新投身求職市場後,白小姐因主動揭露病史而頻頻遭到面試官質疑,面試機會大幅減少,讓她陷入了是否應據實以告健康狀況的道德與現實拉鋸。蘇連瓔表示,白小姐的遭遇並非個案,根據統計,台灣每年新發癌症超過13萬人,其中半數為65歲以下的青壯年勞動力,許多人正如白小姐般面臨「想工作卻回不去,也找不到新工作」的雙重受阻困境。
蘇連瓔感嘆,若無法保障癌友的就業權益,所謂的生活品質僅能止於醫療目標,難以協助存活者重建尊嚴與生活,希望勞動部應借鏡日本經驗,建立明確的職場溝通指引,補強現行政策的結構性缺口。
9成癌友渴求彈性調整
針對癌友就業現況,癌症希望基金會與輔仁大學社工系副教授劉一龍合作進行調查,在408份問卷中發現,高達九成的癌友期待企業能提供彈性工時或工作內容調整,但在現實職場中,僅有約半數人能獲得實質支持。
劉一龍分析,這反映出制度設計上的嚴重缺口,許多企業主管在面對癌友復職時,因缺乏明確的法律指引,在工時安排與請假管理上往往無所適從。
立委王正旭也在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中提出,癌友重返職場不僅關乎個人經濟穩定,對企業而言更能避免熟練人力流失,對國家則是因應缺工問題、降低勞動力減損的重要策略。
勞動部長洪申翰對此表示,目前已設置相關資訊專區,並允諾將在短期內持續精進內容。
借鏡日本制定職場指引
為解決癌友在職場上的資訊不對等與權益受損,癌症希望基金會積極倡議政府參考日本經驗,不僅應強化勞動部「罹癌勞工相關勞動權益專區」的實用性,更應與衛福部合作制定《罹癌勞工職場溝通協調指引》。
在制度完善之前,基金會提醒癌友應掌握三大自保關鍵:首先,依據《就業服務法》,求職者於面試時並無義務主動揭露病史,可評估自身體能狀態後理性陳述;其次,應善用普通傷病假、特休或留職停薪等多元制度來兼顧治療;最後,若面臨非自願離職,切勿輕易簽署「自願離職書」,並應主動申請服務證明書,以確保後續各項給付與補助權益。
正視青壯年癌友生存權 讓重返社會不只是活下來
隨著癌症慢性病化的趨勢,蘇連瓔強調,適逢青年節前夕,政府談論的不應僅限於健康青年的未來,更應正視這群在人生中場努力回歸軌道的青壯年癌友。她呼籲政府應跨部會整合資源,將就業支持納入國家癌症防治計畫的通盤考量中,透過具體的修法作為與職場友善環境的營造,保障癌友的工作權與社會參與度。這不只是為了經濟產值的貢獻,更是為了讓每一位癌症存活者在戰勝病魔後,能帶著尊嚴重新找回自己的生活步調,不讓疾病成為社會參與的終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