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範「剴剴案」的虐童悲劇重演,立法院院會今(14)日三讀通過《兒童托育服務法》,全面建構未滿2歲兒童的照顧管理機制。衛福部社家署副署長張美美表示,本次專法不僅強化不當對待案件的調查,更比照交通處罰首創「居家托育人員違規記點制度」,針對保母不同違規樣態給予記點,若未改善或情節嚴重,最重將吊銷保母執照。
居家保母失職最重吊照
此次《兒童托育服務法》立法的核心重點之一,是針對居家托育人員(保母)新增違規記點制度。張美美說明,該制度概念如同交通違規,會針對不同違規嚴重程度設定1點至10點不等的級距。例如,居家托育人員必須專心托育,若未來訪視輔導員上門查核時,發現保母無故不在現場,便會被列入記點範圍。記點的主要目的在於給予從業者改善機會,但若積點達標仍未改善,將直接面臨費止登記並吊銷執照,確保居家托育品質。至於具體的違規樣態與扣點細節,衛福部後續將邀集第一線工作者、民團與家長團體進行討論後訂定。
監視影像全面上傳雲端
為了在發生不當對待事件時能保全證據,專法明定托育機構必須裝設監視錄影設備,影像至少保存30日,並要求將影像上傳至雲端進行異地備份。張美美指出,過去地方政府處理不當對待案件的運作機制如今正式法制化,確立了事件的調查與審議機制。此外,專法也大幅提高違法人員及托育機構的處罰強度,並要求機構公開人員資格、收托人數及收退費等資訊,供民眾隨時查詢,同時建立托育人員參與決策的機制,保障員工權益。
一年內擬定廿部子法
本專法歷經4年、多達40次會議與4場公聽會,最終由行政院版本的78條增加至94條。針對未來落實,張美美表示,本法正式施行日期將由行政院另定,衛福部則預計在一年內完成約20部的相關子法,其中包括托育服務內容的實施準則與影像調閱程序等。在公共化托育目標上,目前中央與地方政府正盤點學校餘裕空間,希望能將現行「3比7」的公私比,在近幾年內提升至「4比6」,並達成送托率36%的目標,讓家長能有更多元且安心的托育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