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保證人地位」爭議有解 衛福部擬修法落實「免責條款」

by 鄒 尚謙

針對近期虐童案判決引發社工界對刑事「保證人地位」的集體恐慌,衛福部於今(24)日邀集社工團體、法界專家及司法院、法務部代表展開跨領域研商。衛福部次長呂建德會後指出,法界對於社工是否一律適用保證人地位目前尚無共識,且缺乏具體通案標準。為回應基層訴求,衛福部初步達成修法共識,計畫比照《醫療法》第82條精神,針對《社會工作師法》第12條研議修正,明確規定社工僅在「故意或違反必要注意義務」且「逾越專業裁量」之情況下才負民刑事責任,保障第一線人員執業安全。

釐清社工職業過失責任界線

呂建德表示,德國早在1998年便針對社工在兒童保護中的責任展開辯論,雖其後續在2021年與2022年針對相關法規進行修正,但法界對於社工是否完全適用保證人地位仍存有分歧。目前台灣刑法第14條與第15條雖規定了應作為而不作為之法律責任,但會中法律學者強調,社工人員並不當然具備保證人地位,即便在特定個案中成立,也不必然導致刑事責任發生,仍須依照司法審判中的具體情境進行審酌。

為了提供更明確的法律保障,呂建德指出,衛福部決定參考醫療體系的免責原則,目前《醫療法》規定醫事人員僅在故意或明顯違反醫療必要注意義務,且逾越合理專業裁量時才須負擔民刑事責任。衛福部規劃將此精神納入《社會工作師法》修法方向,透過明確的條文界定,降低社工因執行高度脆弱個案服務而面臨的職業風險。

建立社工專業審議與鑑定制度

除了法規層面的修正,會議中另一項重要共識是建立「社會工作專業審議與鑑定機制」。呂建德表示,未來將研議成立類似「醫事鑑定委員會」或「司法精神鑑定」的專業團體,由具備專業背景的社工同儕提供鑑定報告,作為法官在審判過程中的重要專業參考。此機制能確保司法界在論列「相當因果關係」與責任歸屬時,能充分理解社工實務操作的複雜度與專業判斷的限制,避免因單一司法判決而打擊整體專業體系。

預計今年下會期推動修法

針對第一線社工同仁的擔憂,呂建德承諾將親自領軍衛福部轄下相關司署,於近期啟動北、中、南、東4個區域的巡迴實務對話,直接聽取基層對職業風險與服務範圍盤點的意見。座談重點將聚焦於職務範圍、服務內容、責任分工、作業流程及支持機制等系統性整理。衛福部目標在完成全國巡迴後加速行政流程,預計以今年內、即立法院下一個會期提出修法草案,以期盡快落實專業權責保障。

會中社工代表也強調,第一線執業環境極其複雜,所面對的個案如遭棄養或脆弱家庭,往往具備高度脆弱性與不確定性。呂建德指出,社會安全網強調的是各體系間的協調協作,透過此次跨領域對話,成功讓法界理解社工服務的特性,未來衛福部將持續邀請一線同仁參與後續會議,確保政策調整能真正貼合實務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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