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V校車司機無法「強制採檢」 疾管署曝考量

by 鄒 尚謙

中部一名李姓校車司機自2022年起,明知自己感染HIV,竟假扮神棍誘騙並性侵至少9名女子,其中5人確診感染HIV,遭檢方依強制性交致重傷等32罪起訴。針對該司機曾被匡列接觸者卻未被強制採檢一事,疾管署副署長曾淑慧表示,依《愛滋條例》規定,因抽血屬侵入性醫療,考量人權、公衛及避免寒蟬效應,目前僅有緊急輸血、製造血液製劑及器官組織移植等3種情況可強制採檢,其餘確診者之接觸者僅能採取「鼓勵」與勸導方式,無法強制要求進行血液檢測。

疫調人員機警發現案件內情

曾淑慧說明,全案起源於去年底彰化縣衛生局接獲醫院確診個案通報,隨即啟動疫情調查,並積極鼓勵感染者的接觸者進行篩檢。疫調人員在過程中發揮高度警覺,細心發現該名司機同時為多名感染者的接觸者,且察覺其涉及妨害性自主之疑慮,遂主動橫向聯繫社會局、社安網、警察局及地檢署展開全面調查。這起案件最終能順利破獲並協助被害人就醫,正是仰賴公衛與社政人員積極說服接觸者篩檢的成果。

曾淑慧說,透過多種方式持續鼓勵建議,大部分接觸者通常願意配合,若拒絕配合者,依規定最高可處15萬元罰鍰。

故意傳染HIV最高可判12年

針對相關法規,曾淑慧指出,依據「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15條,主管機關應通知包括接觸者、共用針具者及經醫事機構通報之陽性反應者等5類對象接受諮詢與檢查。若明知自己為HIV感染者,卻與他人進行危險性行為或共用針具等導致他人感染,依該條例第21條規定,將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若供血、器官或體液移植致傳染於人者,亦適用相同罰則。目前全台共有221家醫療機構提供HIV醫療照顧,每位感染者均配有個案管理師協助治療,該名涉案司機遭收押後,亦會列入醫療追蹤體系,確保藥物治療以降低病毒量。

疾管署呼籲全程正確使用保險套

疾管署統計顯示,近年國內HIV感染個案數已呈逐年降低趨勢,從2022年的1069例降至2025年的879例。為維護健康,疾管署呼籲民眾應避免不安全性行為,陰道交、口交及肛交均具感染風險,發生性行為時應全程正確使用保險套並搭配水性潤滑液。若自覺有風險,民眾可透過疾管署網站查詢「性傳染病匿名諮詢與篩檢」專區或性健康友善門診,利用匿名、自我、外展篩檢等管道掌握健康狀態,或撥打1922防疫專線尋求專人轉介服務。曾淑慧提醒,及早發現及早治療不僅能守護自身健康,也能有效降低病毒傳播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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