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聯油脂生產的大豆沙拉油檢出一級致癌物苯駢芘(BaP)超標4倍,引發外界質疑,同樣使用問題原油製成的加工食品,為何未全面下架。對此,衛福部食藥署今(3)日舉行記者會,署長姜至剛說明,依現行「食品違規案件產品下架、回收、封存、銷毀階層之處理原則」,苯駢芘屬食品製程中可能自然產生的污染物,經風險評估後,目前僅要求第一層的大豆沙拉油及分裝產品回收下架,至於第二層加工食品,評估仍符合衛生安全標準,因此未要求全面下架。
依風險評估 目前僅回收第一層油品
食藥署表示,本案屬於「違反衛生標準」案件,目前下架範圍為中聯大豆沙拉油(批號315-1150404)及其分裝產品,也就是第一層產品;第二層則是以該批油品作為原料製成的食品及半成品,目前並未要求全面回收。
姜至剛指出,依106年建立的食品違規案件處理原則,若屬非法添加化學物質,例如過去塑化劑事件,第一層原料及第二層加工食品都須全面下架;但苯駢芘屬加工製程中可能自然產生的多環芳香族碳氫化合物(PAHs),處理方式有所不同。
加工後油脂比例降低 推估仍低於衛生標準
姜至剛說明,涉案油品檢出的苯駢芘濃度為8.1 μg/kg,若加工食品油脂含量約占10%,換算後苯駢芘濃度約為0.8 μg/kg,仍低於食用油苯駢芘限量2 μg/kg,因此依現行風險評估原則,不須全面擴及第二層產品。
他也表示,目前國內除針對苯駢芘訂有2 μg/kg限量標準外,食藥署也要求業者監測PAH4(4項多環芳香族碳氫化合物總量),指標值為10 μg/kg,如超過監測值,業者應立即釐清污染來源並採取改善措施。
將檢討自主檢驗制度 提高源頭管理
針對此次事件,姜至剛表示,將全面檢視現行食用油管理制度,包括強化原料驗收、自主檢驗及製程管理,也會研議是否提高自主檢驗頻率,尤其大型油脂工廠每日產量龐大,未來將檢討是否縮短半年一次的檢驗週期。
他表示,目前食藥署針對食用油採自主檢驗、委外檢驗及後市場抽驗三道把關,今年後市場共抽驗275件油品,苯駢芘均符合規定,未來仍將持續加強抽驗及源頭管理,並待調查結果出爐後,再進一步精進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