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西平猝逝 遺產「乾兒子vs.親手足」誰能繼承? 一文看懂兄弟姊妹特留分

by 蕭 雅雯

資深藝人曹西平昨(29)日深夜猝逝,享年66歲。其生前曾表示,希望將財產留給長期陪伴的乾兒子Jeremy,而非疏遠的親屬,事後警方通知家屬,對方表明不願處理後事,但最終經由曹西平三哥協調後,全權將曾西平的後事交給乾兒子處理。

在這場悲劇背後,意外引爆台灣《民法》繼承制度的長年爭議。因為曹西平生前曾表達「想把遺產留給乾兒子」,在現行法律的「特留分」,這份心意極可能被鮮少往來的「血緣」強制推翻,這也讓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的修法再引發熱議。

曹西平事件為何引發制度討論?

曹西平終生未婚、膝下無子,晚年與乾兒子Jeremy同住,生活起居皆由其打理。曹西平曾感慨:「雖無血緣,但他比親兄弟更像家人。」並有意立遺囑將身後事託付給乾兒子。

然而,在他離世後,第一時間面臨的竟是手足拒絕出面處理後事,導致乾兒子有名無份、且遺體險些淪為無名屍處理的窘境。這赤裸裸地顯示出,在法律定義的「繼承順位」與現實生活中的「情感依歸」之間,存在著巨大的落差。

針對曹西平遺產事件,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指出,在台灣的現行制度下,即使立了遺囑,這份心意仍可能在最後一刻被「血緣」推翻。

什麼是「兄弟姊妹特留分」?

依《民法》規定,若被繼承人沒有配偶、子女,父母亦不在世,兄弟姊妹即為法定繼承人。即使逝者已立遺囑,將財產留給非法定繼承人,兄弟姊妹仍可依法主張「特留分」,取得其應繼分的三分之一。王婉諭直言,在這樣的制度下,曹西平的遺願「很可能無法如願」。

這項制度已不合時宜?

台灣遺囑協會9月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發起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連署。理事長劉韋德指出,該制度起源於以血緣連帶為核心的社會結構,立法理念是「兄弟同居共財、共享遺產」,然而在現代家庭普遍小型化、手足各自獨立的情況下,已與現實脫節,特留分不僅未能保障家庭和諧,反而成為繼承糾紛的根源。

法界怎麼看特留分的存廢?

多名律師指出,特留分制度原意在保障家屬最低生活權益,但在現代社會,成年兄弟姊妹多已經濟獨立,鮮少存在扶養或共居事實,卻仍僅因血緣被強制保障,正當性備受質疑。

律師林志洋直言,《民法》一方面強調尊重遺囑自由,另一方面卻以特留分設下限制,形成「生前能決定,死後卻被剝奪自主」的矛盾。

實務上會造成哪些問題?

法界與專家指出,若遺產以不動產為主,衝擊尤為明顯。房產專家何世昌提到,相較於現金,不動產遺產的處理更棘手,若只剩下一間房子,遺孀可能會被迫賣房分給兄弟姊妹,在情感與生活層面都引發巨大爭議。

國際趨勢如何?台灣是否顯得孤立?

從比較法觀點來看,特留分制度已在多國被檢討甚至廢除,英美法系國家早已不設特留分,日本近年也修正繼承法規。

「而我們的《民法》仍以家族集體主義為中心,忽略個人財產自主。這樣的結構,已經無法回應現代家庭的多元樣貌。」劉韋德說相較於國際趨勢,台灣的制度顯得不合時宜,有必要進行全面檢討。

修法進度到哪裡了?

台灣遺囑協會發起的廢除連署已通過門檻。法務部表示,已在進行研究,預計明(2026)年初啟動修法討論。而部長鄭銘謙也說,他認同遺囑自由,認為這是可以討論的議題,但仍須廣納意見。

若修法通過,未來單身者立遺囑將遺產留給照顧者,像是乾兒子、同居伴侶,將不再受制於兄弟姊妹的特留分請求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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