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佳吃中工》委託書通路淪內線大平台? 中工提告掀制度盲區

by 李 孟璇

中工經營權戰火延燒,公司派昨(24)日大動作召開記者會,控告三大委託書通路及寶佳律師林文鵬涉內線交易與操縱股價。一名律師分析,這場戰爭不僅是雙方籌碼競逐,更直指台灣資本市場的制度盲區,原本應保持中立的通路商,恐已淪為掌握併購底牌的資訊中樞,破壞了市場的公平交易原則。

通路角色質變 從股務顧問變資訊節點

該名律師表示:「委託書通路業者長期承接公司股務顧問,熟悉股東結構與動員機制,當市場派發動併購,必先綁定通路以確保戰果,這使得重大併購訊息在正式公告前,便優先流向這些業者。由此可見,委託書通路商已從單純的中立服務者,實質轉化為第一手訊息接收者,若業者挾此優勢進場買股,便構成利用資訊落差進行無風險套利。」

關鍵不在能不能買 在於何時知道

觀察公司派的法律攻防並非主張禁止通路商買股,而是緊咬「知情時間點」。依《證交法》第157條之1規範,內線交易的核心在於是否利用未公開重大資訊進行交易。換言之,即使通路商不具公司內部人身分,只要資訊來源未公開,交易行為便可能觸法,因此,本案的爭點將聚焦通路商進場布局時,是否已處於知情狀態。

以過往喧騰一時的「漢微科併購內線交易案」為例。當時受託處理外商艾司摩爾(ASML)併購案的外資圈高階主管,在自家廁所內進行跨國電話會議,其丈夫於門外偷聽掌握併購細節後,搶在重大訊息公布前進場買股套利2,000多萬元,最終遭檢方依違反《證交法》起訴並判刑。一名律師指出:「此案例點出核心原則,即使不具公司內部人身分,只要利用未公開資訊獲利即屬違法;相較於家屬的門外偷聽,通路商因業務主動掌握併購機密,其適法性風險無疑更高。」

法規與實務落差 監管恐現灰色地帶

而中工案凸顯了現行制度的不足。業界人士坦言,目前針對委託書通路的規範,多侷限於徵求程序與格式,卻未要求設立資訊防火牆或限制受任期間的交易行為,實務上通路商若涉爭議,往往僅面臨輕微的行政裁罰,缺乏實質嚇阻力。「這不禁令人反思,是否應比照內部人,對通路商建立事前申報與交易限制機制。」

觀察近年經營權爭奪案例,委託書通路商的角色已從早期的勞務提供,質變為同時掌握資訊流與籌碼流的關鍵節點。中工案揭開了委託書體系角色錯位的制度性問題,隨著公司派對相關人士進行刑事告發,金管會等主管機關是否正視此結構性風險並祭出具體監管機制,將是未來觀察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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