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穩定偏遠地區師資、提升教學品質,教育部推「偏鄉久任獎金」制度,鼓勵教師長期服務。不過,代理教師卻因「非自願換校」,造成年資無法累計,影響獎金資格,引發基層不滿。國教屬今(30)日修正認定規則,放寬跨校年資計算,改以「持續偏遠任教」為認定原則,回應第一線教師訴求。
偏鄉教師流動大 推久任獎金留人才
教育部針對偏遠地區學校教師,民國106年12月施行「偏鄉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114年12月首度辦理「久任獎金」發放作業,依服務年資提供久任獎金。
其中,「偏鄉地區」學校教師服務滿8年可領7萬元、滿11年可領11萬元;「特殊偏鄉地區」為8年10萬元、11年15萬元;「極度偏鄉地區」則為8年15萬元、11年可領22萬元。盼藉此改善偏鄉教師流動率高、招聘困難等問題。
代理教師非自願換校 久任年資無法併計
然而,全國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代理教師工會)等教育團體指出,過去制度設計未充分考量代理教師「一年一聘」及缺額不穩的問題,多數教師因此「被迫換校」,導致服務年資被中斷,難以符合久任資格。
教育部先前公布的問答集也明確指出,代理教師若未能續聘原校、轉任其他偏鄉學校,原有年資不得併計。
教育部放寬認定 偏遠跨校年資納入計算
在立委質詢與基層團體持續反映下,國教署今天更新相關問答內容,放寬代理教師年資認定標準。
新制規定,只要代理教師聘期屆滿,且於原校服務期間經認定服務成績優良,即便未能續聘而轉任其他偏遠學校,屬於非可規責教師的事由,其服務年資可併計。

歷時1年爭取 肯定教育部接納建言
代理教師工會今天發布聲明表示,自2025年起持續向主管機關反映,並在立委與教育團體協助下,透過多次質詢與協調,最終促成此次制度完善,感謝每一位重要推手。
另外,代理教師工會肯定教育部展現行政彈性與溝通誠意,實質認可代理教師在偏鄉教育網絡中的關鍵貢獻,也被視為穩定偏鄉師資、保障學生受教權的重要一步。
呼籲代理教師主動申請 確保權益落實
隨著放寬認定標準的落實,代理教師工會呼籲符合資格的代理教師,近期可主動向所屬縣市教育局及人事單位詢問獎金申請或補發事宜。
若在申請過程中遇到行政困難或認定爭議,建議即時反映與尋求協助,確保政策能落實到每一位偏鄉教育工作者,進一步穩定教育現場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