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動漫《尼古喵喵》遭董氏基金會檢舉疑違《菸害防制法》,國內多個影音平台昨緊急下架,也引發干涉創作自由爭議。衛福部長石崇良今(21)日表示,他看過影片,內容有多處吸菸特寫、明顯菸品品牌,且吸菸畫面未加註「吸菸有害健康」警語,確實不符國內規範。國健署則表示,業者須逐一遮掩、模糊或補上警語,若完成處理、符合規範,就可以重新上架。
石崇良親自看過影片 點出2處不符國內規範
石崇良今日下午出席「衛福部與羅氏醫療診斷公司簽署合作備忘錄」記者會,會前接受媒體聯訪時,被問及如何看待《尼古喵喵》下架事件。
石崇良表示,《菸害防制法》已明確嚴禁菸品品牌廣告,對於菸品促銷、宣傳,也禁止透過電影、電視或廣播等方式進行。不過在戲劇或相關文藝創作中,如何與廣告、宣傳及促銷劃清界線,國健署早在2010年便與NCC共同討論出「廣電內容出現吸菸畫面或情節之製播處理原則」。
石崇良指出,該原則要求廣電內容若出現吸菸情節,應避免以兒少為播放對象,播放時段也應避開兒少經常接觸的時間;內容不要有專門吸菸特寫、出現頻率不宜過高、時間不要太長,主角也應避免出現吸菸情節,以保護兒少。
他強調,《尼古喵喵》確實沒有遵守相關規範,自己看過影片後,至少發現數處具有爭議,不僅有許多吸菸特寫,還特別對菸品品牌給予特寫、呈現明顯品牌名稱,這些畫面必須透過遮掩或模糊方式處理。
此外,石崇良指出,影片出現吸菸畫面時,也應依過去規範明確加上「吸菸有害健康」等警語字幕,「就算是日本動漫,也要依照國內規定處理」。
有人認為是「反菸動畫」 石崇良:仍須專家檢視
《尼古喵喵》以嗜菸成癮的貓獸人為主角,董氏基金會昨以接獲家長檢舉為由指出,作品頻繁出現吸菸畫面,清楚呈現真實菸品品牌及包裝,甚至安排主角「示範」如何將菸品與打火機一起攜帶,彙整相關事證後正式行文主管機關要求依法查處。
國健署昨回應,針對台灣拒菸聯盟公布巴哈姆特動畫瘋等平台刊播《尼古喵喵》,畫面出現吸菸情形,且呈現完整菸品品牌及菸盒,疑涉違反《菸害防制法》,已移請衛生局依法查明;如查證屬實,最高可處100萬元罰鍰。
消息曝光後,台灣多個影音平台紛紛下架連載中的《尼古喵喵》,也引發動漫社群反彈,有人認為作品其實是「最佳反菸宣導片」,質疑檢舉及下架可能干涉、損害創作自由。
石崇良表示,他也注意到有團體認為,看完《尼古喵喵》反而會令人厭惡吸菸,作品較接近禁菸宣導片;但這屬於另一層次議題,仍須經專家檢視,確認內容確實不致誘導吸菸,甚至具有反菸效果後,才能進一步論斷。
問題在「真實菸牌及包裝」
國健署菸害防制組組長羅素英今日受訪表示,《尼古喵喵》目前被認定有問題之處,在於畫面出現「真實菸品品牌及包裝」,疑涉違反《菸害防制法》第12條有關菸品促銷或廣告的規定。
現行《菸害防制法》第12條規定,菸品及指定菸品必要組合元件的促銷或廣告,不得透過廣播、電視、電影片、錄影物、電子訊號、電腦網路、報紙、雜誌、看板、海報、單張、通知、通告、說明書、樣品、招貼、展示或其他文字、圖畫、物品及電磁紀錄物宣傳,也不得以採訪、報導介紹或假借他人名義方式宣傳。
羅素英強調,不論任何媒體,乃至新聞報導,都不能出現菸品品牌、菸盒等內容,這是國內行之有年的規定,並非特別針對《尼古喵喵》。至於戲劇作品單純出現吸菸畫面,國健署長期與各界溝通,希望電視節目、視聽歌唱、戲劇表演、運動表演或其他表演不要特別強調吸菸形象,但並沒有強制。
非永久下架 剪輯後可重新上架
羅素英表示,國健署已行文本案動漫代理商、Netflix、YouTube等,主要目的在提醒業者落實《菸害防制法》相關規定,並非要求作品永久下架。
若業者將影片中涉及違法的部分進行處理,包括把相關畫面予以屏蔽等剪輯作業,只要完成修正、符合規定,就可以重新上架。石崇良也表示,菸品品牌特寫應進行遮掩或模糊,吸菸畫面則應加註健康警語,各項內容逐一處理、符合國內規範後即可重新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