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壇】38 歲年輕法官之死 不應僅歸咎於工作過勞

法官培養不易,見其倒塌,國之傷也,雖然李法官輕生原因或難以深究,但悲劇不能重演,筆者衷心希望,相關單位能深切反省,進一步提出具體改善措施,別再讓國人看到「今天公祭、明天忘記」的荒唐戲碼。

倪國榮(自由業)
2024/04/19 14:05
年輕法官之死掀起「白花運動」,民團要求司法院從制度上改革檢討,提出減輕法官工作負擔的具體措施。示意圖/擷自公視新聞網

清潔隊處理垃圾,法官則處理「秩序垃圾」,除恢復社會基本秩序,並警惕犯罪之浪有所節制;但法官也是人,有人的各種情緒,高明的法官開庭時,不會鋼釘視人、不會開口射劍,而是就人論人、就事論事,下班了過自己生活,儘量拉開工作與生活的距離,這不是麻木,而是辦案技巧。

法官李昭然在法官學院第52期以第一名結業,年僅38歲優秀法官卻傳出輕生,實令人不敢置信,初未聞有外力干涉,目前將李法官輕生原因,指向工作壓力過大、過勞,除了司法界廣泛討論工作量與結案時間等程序改善外,筆者也有幾點意見,僅供參考如下:

一、儘量以憲法為本判案,勿為各種子法綁縛不堪,因憲法就如科學的定理地位,是母法,很多判決下來很少提憲法,等到判決違憲,再叫當事人釋憲,等於本末倒置,換言之,對有違憲之虞的子法,就應先以違憲不用,不要惡法亦法的荒謬沿用。

二、誠如曹興誠先生所主張,檢察官於一審敗即不得上訴,以減訟源,若是為謹慎故,筆者建議亦改為二審檢方吞敗不得上訴。

三、成立法官藝文中心,法官可在此上藝文課或藝文演講,亦可有作品並展出;藝文中心可成立諮詢單位,若有法官數月或經年未能正常休假,或工作壓力過大時,低調予以關懷,法官亦人子也,即使是恐龍法官也「罪不致死」。

法官為社會菁英,培養不易,見其倒塌,國之傷也,雖然逝者已矣,李法官何以輕生或難以深究其原因,但悲劇不能重演,筆者衷心希望,相關單位能夠深切反省,進一步提出具體可行的改善措施,別再讓國人看到「今天公祭、明天忘記」荒唐戲碼。

論壇屬作者意見,文責歸屬作者,不代表本報立場。

您已成功複製連結